內地飲用水供應商「鑫鼎鑫」早前投標成功獲批,為港島及部分離島的政府辦公室供應「觀音山」桶裝水。惟政府物流服務署其後因未能信納對方而終止合約,61歲商人涉假冒公司負責人向政府遞交虛假標書被捕,控以欺詐罪、涉款逾5000萬元。案件今於東區法院再訊,控方指海關亦就事件展開調查及需時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林子康遂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6日再訊,被告保釋申請被拒,續須還押。
61歲被告呂子聰,被控於今年4月25日,在香港意圖欺詐並藉作欺騙,向政府物流服務署的人員虛假地表示,就「向多個政府部門供應瓶裝飲用水」投標所提交的資料及證明文件均屬真實、完整及準確,虛假聲稱其公司「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向各政府部門供應由「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生產的瓶裝飲用水,並藉此意圖中標;而誘使政府物流服務署向「鑫鼎鑫」批出價值52,940,000港元的標書,導致「鑫鼎鑫」獲得利益,即得到標書。
控方今指,上一次案件押後期間,警方已加速行動及索取法律意見,但除警方以外,海關亦展開調查及可能加控被告其他控罪,故申請案件押後,以待海關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辯方大律師佘漢標為被告提出保釋申請,遭控方反對,林官考慮後拒絕辯方申請,被告續須還押。
案件編號:ESCC2157/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