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維珍尼亞州一個陪審團週四(6日)裁定,向一名遭6歲學生開槍擊傷的前教師賠償1,000萬美元。該教師指控前副校長無視多次警告,未採取行動防止悲劇發生。
前教師茲威納(Abby Zwerner)在2023年1月於一年級教室內被一名學生開槍射中。美聯社
《美聯社》報道,案件被告為新港紐斯(Newport News)里奇耐克小學(Richneck Elementary School)前副校長帕克(Ebony Parker)。原告茲威納(Abby Zwerner)在2023年1月於一年級教室內被一名學生開槍射中。她原先向帕克求償4,000萬美元。
茲威納當時在閱讀桌旁授課時中彈,子彈險些擊中心臟,目前仍留在體內。她住院近兩週,接受六次手術,左手至今無法完全使用。
本案僅帕克為被告,法院先前已駁回對學區總監及校長的訴訟。這起震驚全國的校園槍擊案發生於造船業重鎮新港紐斯,引發社會對「如此年幼的孩子如何取得槍枝」的疑問。
訴狀指出,帕克在得知學生攜槍後,有責任保護茲威納與其他人安全。茲威納的律師表示,槍擊發生前數小時,多名教職員已告知帕克該名學生的背包內有槍,但她未採取任何行動。
茲威納的律師陶斯卡諾(Diane Toscano)在法庭上表示:「誰會想到一個六歲孩子會帶槍到學校並開槍射擊老師?帕克博士的工作,就是要相信這種事可能發生,並徹底調查。」
帕克未在法庭上作證。她的律師霍根(Daniel Hogan)則警告陪審團不要以事後觀點批評當時的決策,強調「你們必須自行判斷這是否可預見,這正是本案的核心」。
霍根補充說:「法律認為,以事後發展去批評別人當下的決定是不公正的。你們必須依照他們當時所知的情況來判斷。」
這起槍擊發生於該學生因兩天前摔壞茲威納手機而被停學後的第一天返校時。茲威納作證指出,當日上午她從閱讀輔導老師口中得知學生可能攜槍,該消息來自其他學生的提醒。數小時後槍擊發生。儘管身受重傷,她仍設法將學生撤離教室,隨後在校辦公室昏迷。
她回憶說:「我以為自己那天死了。我想我是在上天堂的路上,或者已經到了天堂。然後一片黑,我又以為我去不了那裡。接著我看到兩位同事在我身旁,才意識到自己受傷了,他們在幫我止血。」
茲威納目前已離開學區,表示不會再從事教職,並轉行成為持牌美容師。
帕克另將於本月接受刑事審判,被控八項兒童疏忽重罪,若罪成,每項罪名最高可判五年徒刑。
開槍學生的母親則因兒童疏忽與聯邦槍械罪名,被判近四年徒刑。她的兒子告訴警方,自己是爬上抽屜拿到母親放在梳妝台上手袋內的手槍。
新聞及封面圖片來源: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