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乘私家車須用束縛設備即日生效 田北辰倡擴展至網約車

本港由今日起實施新例,規定所有私家車接載8歲以下或身高不足1.35米的兒童時,必須使用合適的兒童束縛設備。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表示,新例的執法標準清晰易行,正如現時警方可檢查駕駛者是否佩戴安全帶一樣,前線人員憑兒童的外觀及身高,已能大致判斷其是否受條例規管,因此執法並非難題。

倡擴至網約車 市場主導供應

田北辰又表明「絕對贊成」將規定擴展至所有網約車平台。他分析,網約車本質上也是私家車,只要在預約系統中加入選項,讓乘客表明有幼童同行,平台便可安排備有兒童座椅的車輛接單。他相信,為爭取最多訂單,市場力量將自然促使大部分網約車司機自備兒童座椅,形成有效運作模式。

至於將規定推行至的士、巴士等公共交通工具,田北辰則認同實際執行存在困難。他理解家長難以攜帶沉重的安全座椅上落交通工具,因此現階段重點應放在規範私家車及網約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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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為何選擇私家車作為首階段規管對象,田北辰解釋,據其了解,目前超過一半涉及兒童的交通意外中,即使有佩戴成人安全帶,仍導致頸部或其他部位受傷的個案,全部發生在私家車上。因此,他認為規定私家車必須為幼童配置專用座椅,是基於數據支持、合情合理的措施,能有效保障兒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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