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企業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就加州兩項2023年通過的新氣候披露法律提告州府,聲稱該公司被迫接受「大型公司需為氣候變化負全責」的訊息,指控州法侵犯該公司的言論自由。
以德州為總部的埃克森美孚上周向東加州聯邦地方法院提訟,請求法院禁止這兩項州法明年生效。
根據訴狀,埃克森美孚表示,它公開披露其溫室氣體排放和氣候相關業務風險已有多年,但根本上不認同加州即將生效的報告要求。訴狀指出,該公司「不得不使用不成正比地歸究埃克森美孚等大公司的做法」,這些做法旨在羞辱油企。
根據SB252新法,大公司必須披露大範圍的全球暖化排放,包括直接和間接排放,例如雇員出差和產品運送等。
訴狀提到,埃克森美孚對加州所要求的方法提出異議,認為這些方法著重一家公司的全球排放,因此企業僅因其規模而非效率而受到指責。
第二項新法SB261要求年收益超過5億元的企業披露氣候變化對其業務所帶來的財務風險,以及交代它們如何應對。
該公司的訴狀指法,該法要求它對「未來未知開發」進行猜測,且將這些猜測在其官網上公開。州長辦發言人以電郵諷刺回應稱,「全球最大污染者之一反對資訊透明,確實令人驚訝。」美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