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法院週二(7日)裁定,嬌生公司(Johnson & Johnson, J&J)須為一起歷時四年的案件負責。該案由2021年死於間皮瘤(mesothelioma)的女子梅摩爾(Mae Moore)家屬提起。陪審團裁定嬌生須向原告家屬賠償共9.66億美元,其中包括1,600萬美元的補償性賠償與9.5億美元的懲罰性賠償。
綜合《路透社》及其它媒體報道,這是嬌生在間皮瘤相關案件中遭判的最高金額。此判決出爐前數日,南卡羅來納州另一陪審團剛駁回一起類似訴訟,該案原告聲稱嬌生嬰兒爽身粉中的石棉纖維導致其罹癌。
嬌生訴訟主管哈斯(Erik Haas)發聲明表示:「我們將立即上訴這項極端且違憲的裁決。此判決的結果與金額,與大多數嬌生在滑石粉案件中勝訴的結果背道而馳,包括上週同一家原告律師事務所提起而遭駁回的案件。」
哈斯並稱洛杉磯陪審團所裁定的懲罰性賠償「違憲」。美國最高法院一般指引規定,懲罰性賠償不得超過補償性賠償的九倍。
陪審團認定,嬌生隱瞞其嬰兒爽身粉的使用風險,而這種隱瞞是導致梅摩爾罹患間皮瘤的重要因素。陪審團一致認為,嬌生未盡保護消費者義務,其行為具惡意與壓迫性。判決中,梅摩爾本人的非經濟損害定為600萬美元,而提出訴訟的三名家屬的非經濟損害共計1,000萬美元。
此案延宕四年才結案,主要因嬌生先前企圖以破產集體和解方案結束相關訴訟的嘗試失敗所致。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