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警務處長蒂施(Jessica Tisch)1日拒絕開除警員里維拉(Jonathan Rivera),否決「公民投訴委員會」(Civilian Complaint Review Board,CCRB)及行政法官建議,認為里維拉2019年10月17日在布朗士致命射殺無武裝前科犯費利斯(Allan Feliz)屬正當行為。
蒂施在7月裁決中表示,里維拉開槍是為防止31歲的費利斯駕車撞倒同袍巴雷特(Edward Barrett)。她說,「審視車檢及後續爭執全貌,我確信里維拉射殺費利斯是為救巴雷特性命。」她強調,事件過程無任何跡象顯示里維拉意圖開槍。蒂施依據州檢察長辦公室的獨立分析,而非CCRB在內部審判中提供的報告作出決定。
事件起於當日下午3時,警方因費利斯未繫安全帶攔查其車,查出其有多項輕罪通緝令,包括亂丟垃圾、吐痰及擾亂秩序,要求他下車。費利斯疑試圖駕車逃離,引發爭執,警員試圖阻止其拖行巴雷特。里維拉先以電擊槍射擊,後因車輛後退、巴雷特被車門推至車尾,令他誤以為巴雷特被摔倒車輪下,於是開槍。
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辦公室依法調查所有致命警務事件,認為證據「強烈顯示」里維拉射擊正當,免其刑事責任。然CCRB仍對里維拉提出內部指控,稱其使用過度武力。
與此同時,民主黨市長提名人馬姆達尼(Zohran Mamdani)本周提議剝奪紐約市警務處長在重大案件的最終紀律決定權,交由CCRB,獲進步派市議會支持。市議會批評蒂施對里維拉案的決定「離譜」,市警務處行政法官馬爾多納多(Rosemarie Maldonado)曾建議開除里維拉。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