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屯門區Band3中文中學「廠商會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孔少丹,涉嫌安排學生入讀中二後,拒絕家長一萬元人民幣賄款,並主動向校長匯報事件,惟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孔少丹卻要求家長刪除二人所有電話訊息。兩人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今於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兩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不反對兩人保釋,但要求他們期間不得離港及不得直接或間接干預證人等。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12月11日再訊,期間二人獲准保釋外出候訊。
廠商會蔡章閣中學(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孔少丹(50歲、男)及學生家長蔡鈺(38歲、女),同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兩人於2024年9月12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銷毀或干擾廉署就蔡鈺被指稱貪污而進行的刑事調查的資料。
報稱居於深圳市的女被告蔡鈺今午被押解至屯門裁判法院應訊,孔少丹則自行到庭應訊。控方不反對兩人保釋外出候訊,但要求法庭向兩人施加額外保釋條件。裁判官下令孔少丹須繳付1萬元保釋金,蔡鈺需繳付3000元保釋金,兩人保釋期間均不得離開香港,需交出旅遊證件,需居住於報稱地址,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住所更改須通知廉署。由於蔡鈺沒有香港居所,她須在本周四或之前提供替代地址。
案件編號:TMCC2001/2025
法庭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