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男16年前被患「精神分裂」致搵工難 奔走5年求清白不果

被「患精神分裂」長達16年,記錄難消除?據大風新聞今天(28日)報道,今年40歲的上海市民陳先生因2009年一次普通心理諮詢,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並列入衛健系統中重大精神疾病管控名單,此記錄導致他2020年報考社區工作者時政審不合格。儘管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2024年將原診斷修改為急性應激障礙,但系統記錄至今無法撤銷,對其生活造成長期困擾。

因普通心理諮詢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

報道指,2009年,陳先生在母親陪同下前往浦東新區精神衛生中心進行心理諮詢,當時未獲告知任何診斷結果。「我是和我母親一起去,諮詢過程中我向醫生講述了我的情況,並進行了簡單的交流,但醫生從未明確告知我們我患有精神疾病。」陳先生說,「一段時間後應醫院的要求,我再次前去覆診,流程和第一次差不多,只是簡單進行了口頭諮詢,醫生同樣沒有提到任何病症。」

相關新聞:半粒花生藏肺裏|廣東男常胸悶被誤診 竟因8-9年前食花生出事

上海男被「患精神分裂」11年。大風新聞
上海男被「患精神分裂」11年。大風新聞

 

上海男被「患精神分裂」11年。大風新聞
上海男被「患精神分裂」11年。大風新聞

 

上海男被「患精神分裂」11年。大風新聞
上海男被「患精神分裂」11年。大風新聞

 

相關新聞:成都烏龍醫院搞錯X光片 女子被誤診絕症服藥3個月

直至2020年應聘社區工作者時,他竟在政審環節發現自己被列為「精神分裂症患者」。查證後得知,該診斷源自2009年就診記錄,並於2011年被上報至衛健系統。

陳先生質疑診斷準確性,指出其後十餘年間考取駕照、結婚生子、任教職均無異常,從未接受精神疾病治療或隨訪。2021年司法鑒定顯示其精神狀態正常,2024年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更將原診斷修改為急性應激障礙。

然而,浦東新區精神衛生中心堅持當年診斷符合規範,拒絕撤銷記錄。陳先生提起民事訴訟,法院以「非平等主體民事法律關係」為由不予受理。院方工作人員受訪時稱此前應已告知診斷,但對延遲上報、缺乏隨訪等問題未能說明。

目前陳先生仍因該記錄無法消除而面臨職業發展限制,衛健部門表示需由醫院主動申請才能修改系統資料。

即時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