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頓法官裁定 沃爾登選票留名

曼哈頓法官珀爾曼(Jeffery H. Pearlman)11日裁定,前紐約市長參選人、律師沃爾登(Jim Walden)雖於上周宣布退出競選,但他的姓名仍將留在11月選票上。沃爾登9月10日起訴市選舉委員會,要求移除其姓名,稱保留姓名等同剝奪選民權利,但被委員會拒絕。

選舉委員會表示,移除姓名的截止日期已過數月。珀爾曼在裁決中寫道,選舉委員會嚴格遵循法律,拒絕在截止日期3個月後接受退出申請,決定並非任意或專斷。根據選舉法,僅在候選人搬離州外、接受司法提名或突發死亡的情況下,方可在選票印刷前移除姓名。

沃爾登11日在庭上表示,他「自願」在選舉期間搬至康州的第二住宅,但選舉委員會律師Grace Pyun稱未收到其搬遷文件。儘管沃爾登激烈反駁,珀爾曼未被說服。沃爾登庭其後表示,退出候選人應移除姓名,除非有重大理由保留,認為這是常識。

本周《紐約時報》與錫耶納民調顯示,沃爾登支持率不到1%。他雖退出競選,但依據裁決,其姓名將留在選票上。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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