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務人員赴港澳須提前通報 陸委會:防止滲透

台灣陸委會昨日宣布,行政院已於10日核定函頒「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修正案並正式實施。台灣政府相關人員赴港澳,不論平日、假日及事由,都要在行前通報及完成人事差勤系統登錄作業。如會見或聯繫特定身份人員,需主動通報所屬機關及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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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在記者會上宣布這項措施,並通過新聞稿指出,過去政府人員赴港澳觀光旅遊、探親訪友、參與活動等,並無明確通報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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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稱,鑒於近年中共對港澳的政治控制與對台統戰滲透持續加劇,台灣政府人員赴港澳交流的潛在風險升高,政府有責任強化風險提醒及管控,因此修正赴港澳管理規範,以維護公務機密及人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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