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協/富戶/更新/租約】房協將全面實施「富戶政策」,下周起採⽤簡易程序,分批更新所有租戶的租約,並加入「富戶條款」。房協總監(物業管理)潘源舫向《星島》表示,房協會按租約年期「由舊至新」分階段進行更新,首批涉及約810伙住戶,他們將於下周一(15日)收到由房協寄出的信件,包括「終止現有租約」信件、新租約文件,及「不接受新租約」的回條。為減省文件往來,租戶只要在收信後隔月如常交租,便會視作「接受新租約條款」,毋須另辦手續;而房協在收到租金後,會再寄出確認信,令新租約正式生效。
富戶政策|房協將分階段擴展至所有租戶
房協自2018年8月起實施「富戶政策」,但推行7年來僅涵蓋約5100個租戶;高達8成、即約2.5萬戶因舊租約問題,仍未受「富戶政策」覆蓋。潘源舫指,在充分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以「換新租約、⽏須簽署、如常交租」的簡易形式,分階段將「富⼾政策」擴展至所有租戶,冀在合理及較短時間內令政策覆蓋所有出租屋邨。他透露,下周一起會分階段更新最舊的屋邨租約,首批涉及1964年9月1日至1986年2月16日開始生效的租約,共810多戶,主要集中在祖堯邨及乙明邨。





富戶政策|目標明年年底前將全數2.5萬份租約納入
房協預計,每月可處理約1000至2000伙的租約更新。而考慮到長者需更多時間理解安排,故擬在明年8至11月再處理涉獨居或雙老長者的「全長者戶」租約,涉及約7200伙。房協目標是在明年年底前,將全數2.5萬份租約均納入「富戶政策」。
對更新租約的必要性,潘源舫解釋因舊租約中,無條例賦權房協要求住戶申報入息,或進行主動調查,「因此該2.5萬戶過往毋須申報擁有住宅物業,也不設入息資產限額,今次更新租約正好將他們納入富戶規管」。另房協亦冀借機統一租約的格式及內容,如加入允許飼養「細小家庭寵物」及服務犬等條款,「亦可加入較法律性的條文,如過去明華大廈重建要修改土地用途邊界,通過新租約便可賦權房協修改,毋須逐一徵求業主同意」。
富戶政策|租戶有1個月以上時間考慮是否接受新租約
同時,租戶亦會享有1個月以上的「現有租約中止通知期」。潘源舫舉例,以首批在下周一收信的租戶為例,中止期會是10月底,即有一個半月時間作考慮,「若決定拒絕接受新租約,要填妥隨函的『不接受回條』並寄返房協作書面通知,在中止期屆滿當日亦要交還單位」。對會否有彈性安排,他指房協會視乎情況,提供最多四個月的暫准居住安排,「若遇上拖欠租金情況,令房協未能確認租戶意向,只要一日未收到『不接受回條』,一日也不會假定租戶拒絕接受新租約;亦會派員進行個案跟進」。
潘源舫重申,房協早於今年初起已透過不同渠道,全方位宣傳「富戶政策」將在本月實施;由四月初至上月底,已在20條出租屋邨舉辦220場簡介會,居民亦普遍支持今次安排,「如毋須簽署文件確認新租約,租戶均覺得方便;亦十分支持有經濟能力者應交多一些租金,甚至在資產或入息超出某水平時要遷出單位」。
記者 趙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