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要求收公屋 精神病母子墮樓亡 何永賢:房委會已人性化處理 同意可「再細心啲」

天水圍天恩邨一對患有精神病患母子,被指13年前申請公屋時無如實申報資產,房屋署經查證於去年11月發出「遷出通知書」,雖有青山醫院證明書建議應容許他們繼續居住公屋單位,但隨後上訴仍不果,其後兩母子先後墮樓亡。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對事件非常難過,強調房委會已人性化、在情理兼備之下處理個案。

何永賢:已給予多次機會申報仍出現瞞騙情況

何永賢今早(9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據其了解同事在整個過程中已盡力協助該對母子,當知悉上訴委員會要發出遷出通知書時,已即時轉介個案至社會福利署,由社工提供支援。當中亦明確指出「遷出通知書」是因他們涉及瞞騙,沒有申報資產超出限額,因而需要遷出 ,但同時亦給予他們時間搬遷,換句話可暫緩遷出,直至他們找到一個安身之所,並得到他倆同意幫助申請寶田中轉屋。

何永賢指,已給予多次機會予該對母子申報資產。資料圖片
何永賢指,已給予多次機會予該對母子申報資產。資料圖片

 

天水圍天恩邨一對患有精神病患母子被指13年前申請公屋時無如實申報資產,房屋署經查證於去年11月發出「遷出通知書」。資料圖片
天水圍天恩邨一對患有精神病患母子被指13年前申請公屋時無如實申報資產,房屋署經查證於去年11月發出「遷出通知書」。資料圖片

 

房委會已人性化情理兼備之下處理個案。資料圖片
房委會已人性化情理兼備之下處理個案。資料圖片

 

何永賢強調,社會上一直很支持及要求政府做好打擊濫用公屋。資料圖片
何永賢強調,社會上一直很支持及要求政府做好打擊濫用公屋。資料圖片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資料圖片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資料圖片

 

日後會物色有醫生背景人士加入上訴委員會

何永賢進一步解釋,事件緣於該對母子在2012年申請公屋時,中間在多次申報中均沒有申報擁有土地,而該兩幅土地的價值,估值70多萬元,加上其的資產總值已超過限額,不符合申請公屋的資格。何永賢形容已給予多次機會申報,仍然出現瞞騙情況,沒有提及擁有這些資產,所以資料交到上訴委員會時,由獨立運作的上訴委員會審視資料後,已考慮整體原因,在情理兼備之下,盡量作出平衡而決定發出「遷出通知書」。  

何永賢強調,社會上一直很支持及要求政府做好打擊濫用公屋工作,公屋資源很珍貴,需要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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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針對特殊需要住戶個案,日後會向房署職員提供訓練,讓他們加強對住戶的認知,「要佢哋同住戶溝通多啲、再細心啲」,及如何處理情緒比較容易敏感的住戶等,亦會提醒同事執行細節。

何永賢重申,上訴委員會是個很獨立的機制,房委會的角色如秘書處只提供協助,處理文件文書。上訴委員會連主席在內共有130名成員,來自社會各界,包括有法律背景人士、律師、社工、教育界及專業人士,審裁小組每次由主席委任3人組成。處理今次個案的有兩名律師,其中一人有社工背景,整個制度很完整。本年首7個月內,經上訴委員會處理的公屋遷出通知書,有近四成最終獲得修訂及取消,26%上訴個案則獲得取消,亦有住戶尋求司法覆核。她指,日後也會物色有醫生背景的人士為上訴委員會,加入醫學角度的意見。

招國偉:上訴委員會應增加社工、醫學背景的人士比例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今次房屋署向相關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的做法屬正確程序,房署亦協助該戶轉介社署申請體恤安置、繼續暫緩收回公屋單位,以待體恤安置的結果,他指房署在善後的支援上已作出了最大的努力。

他建議對於日後,房屋署認為有需要轉介社工,申請及評估體恤安置的個案中,須要加強與租戶的溝通,尤其是發出「遷出通知書」的安排上須作更清晰的解說,強調暫緩遷出單位的後續安排,避免住戶產生誤解。招亦同意在上訴委員會的委員中,增加如社工、醫學背景的人士比例,並建議對於特殊狀況的住戶,應先評估個案需要,在審訊時,考慮由該類專業背景人士擔任審裁小組成員之一,以多角度考慮個案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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