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今日(22日)刊憲,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鄺卓宏於8月15日發出公告指,律師紀律審裁組早前於7月22日裁定一宗針對任建峰的申訴成立,認定其行為屬重大和嚴重,裁定其專業失當行為成立,即日將其從律師登記冊中除名。香港律師會已根據既定程序處理有關投訴,並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將有關事宜呈交予律師紀律審裁團的審裁組召集人安排進行紀律聆訊。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選委界立法會議員陳曼琪表示,除牌裁決維護香港法治。
任建峰2023年請求美國政府制裁香港法官
該申訴起因於2023年5月11日,任建峰透過視訊方式出席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聽證會,並以香港律師身份發表口頭及書面證詞。審裁組認定,他在證詞中公開請求美國政府對曾參與國家安全及/或政治相關案件的香港法官及/或檢控官實施「制裁」,此行為違反普通法及律師專業操守,損害其個人誠信與行業聲譽。此外,他亦於2022年11月及12月期間與外國官員會面,慫恿對方對香港特區政府官員作出制裁。





任建峰需支付逾81萬訴訟費及相關代墊費用
律師會表示,於2023年5月11日至7月18日期間,共收到228宗公眾投訴,其中包括律政司於同年7月10日提出的正式投訴。審裁組認為任建峰的不當行為屬重大和嚴重,故作出命令將其從律師登記冊上除名。任建峰須向申請人、檢控員及審裁組書記支付事務費及代墊付費用,上述事務費合共816,600港元,並須於該命令送達日期起計28天內支付。有關裁斷陳述書及命令已於8月15日完成司法存檔程序。
審裁組由審裁組召集人從律師紀律審裁團中委任2名律師及1名非法律專業人士組成,而審裁組召集人及律師紀律審裁團均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獨立於律師會,負責處理由律師會提出的紀律案件。
陳曼琪批任建峰嚴重違背律師專業操守
陳曼琪於社交平台表示,除牌裁決維護香港法治、法律尊嚴和律師專業。陳曼琪指出,國安逃犯任建峰於2023年出席美國國會聽證會時,公然促請外國制裁香港司法人員,批評此舉嚴重違背律師專業操守,涉嫌觸犯國安法律,破壞香港司法獨立,情節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