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涉嫌冒充他人公司商標取得5,294萬元合約,為港島和部分離島的政府辦公室供應「鑫樂觀音山」桶裝飲用水,日前被政府以「未能信納鑫鼎鑫能繼續履行合約」,即時停用並報警。警方聯同海關早前以涉嫌欺詐拘捕涉案公司的董事及股東,又指經追查發現飲用水產自東莞樟木頭的觀音山礦泉水廠,海關表明會到當地調查。
海關今日(20日)下午3時30分舉行記者會交代跟進政府飲用水事件調查進展。海關商品說明調查科首席貿易管制主任郭家駒講述案情時表示,海關向物流署及相關部門跟進,發現涉案供應商向政府物流署供應的飲用水附有虛假製造商資料,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在昨日及今日拘捕供應商的61歲男董事及57歲女股東,而男股東正就警方一宗詐騙案仍然還柙。海關不排除稍後將有進一步拘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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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家駒續稱,案件仍在調查中,如有發現任何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情況,將會果斷採取執法行動。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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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轉飲內地水 特首:水質安全採世界標準 若抽驗不符規格可即時終止合約
警方早前接獲相關部門舉報,指懷疑有服務供應商在政府飲用水招標程序中提交虛假陳述文件,訛稱所供應的飲用水由內地一特定公司生產,相關部門其後接獲該生產公司澄清未曾向該服務供應商供水。
警方聯同海關拘捕涉案公司拘捕兩夫婦,分別為董事及股東,同時正追緝一內地男子。兩夫婦涉嫌在標書訛稱飲用水由內地某品牌供應商提供,但內地供應商8月致函物流署澄清從沒有與香港公司合作向特區政府供應產品。追查發現供港飲用水來自東莞樟木頭一間廠房,海關將到東莞水廠調查衞生規格。
而警方則在牛潭美一個貨倉內發現2600枝樽裝飲用水,相信另有3萬支已送到各區,政府化驗證實可安全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