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的弗朗西斯(Lloyd Francis)多年來在史丹頓島犯案,卻因紐約州《提高年齡法》的寬鬆,屢犯重罪未受重懲。
《紐約郵報》報道,弗朗西斯14歲首次被捕,至今6次因企圖謀殺、搶劫、襲擊及重罪持槍被捕,涉嫌隸屬當地「Town Savages Only」幫派。去年底第6次重罪定罪前,他僅服刑約2年,半數逮捕紀錄因法律規定被封存。
今年,弗朗西斯因第二次企圖謀殺罪被判10年監禁,遠低於可能的25年。執法人士憤慨表示,「他21歲前的犯罪史堪比60歲的老黑幫,《提高年齡法》是想改造還是推他們入深淵?」該法於2017及2018年分階段實施,把刑事責任年齡提至18歲,21歲以下被告可送少年設施。
此前,16歲嫌犯即按成人審判。州議員配合禁止對大多數罪行設保釋,州長胡楚雖調整政策,但多數罪行仍無保釋資格。
於2019年,14歲的弗朗西斯因史丹頓島刺傷案被控企圖謀殺,其後減罪為企圖持武器,服刑約一年。釋放後,他再涉兩次逮捕,及後因二級持武器罪被控,但因無保釋資格獲釋。案件未決期間,他在公園開槍傷人胸部,第二次企圖謀殺罪成。持槍案在最高法院少年庭審理,但其律師上訴勝訴,上訴庭依《提高年齡法》裁定案件不符「特殊情況」,應移交寬鬆的家事法庭,持槍案從紀錄消除。
弗朗西斯目前在上州服刑,市警務處長蒂施(Jessica Tisch)日前在《紐約郵報》專欄痛批《提高年齡法》帶來「悲劇性後果」,指2018至去年,紐約市青少年持槍逮捕數激增136%,少年槍擊受害者增81%,「無實質後果與成人權威,年輕罪犯未從寬恕中學會成熟,反加劇暴力。」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