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死|香港未有賠償制度 工權會冀社會正視長工時行業過勞問題

針對電梯維修行業的超時工作及人手不足問題,工業傷亡權益會表示,全港有逾8萬部電梯,由4千多名技工負責,平均每人每日需保養6至8部,加上夜更的緊急維修,工人每月工時普遍超過300小時,然而香港未有關於過勞身亡的賠償制度,個人疾病是否付合《僱員補償條例》中工傷定義仍有爭議,期望社會正視長工時行業的過勞問題。

工業傷亡權益會幹事謝欣然表示,香港人每月工時中位數逾170小時,但不幸過身的電梯維修工人陳家兒,生前半年平均每月工作超過350小時,若引用台灣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的相關指引,即病發前半年內任意一個月超過每月176工時及80加班時數,已符合過勞定義,陳明顯超出門檻。

不過,謝欣然指香港未有就「過勞死」立法,而且《僱員補償條例》中對工傷的定義為需有意外引致身體受傷,至於個人疾病是否屬於意外,過往在法庭上常有爭議,參考律師意見後發現大部分個案敗訴,「香港無過勞死賠償制度,每次都要上法庭打官司,當結果不樂觀的時候,家屬處於一個非常差的處境。」

陳家兒過去曾獲頒良好員工獎。 麥鍵瀧攝
陳家兒過去曾獲頒良好員工獎。 麥鍵瀧攝

 

謝欣然亦指,電梯行業長工時問題並非單一例子,工人反映普遍存在夜間當值的情況,每人每月工時均超過300個小時,可見業界過勞情況非常嚴重,「政府應該慎重考慮就『過勞死』立法及作出補償,令家屬不再需要訴諸法庭追討。更重要是令相關意外不再發生,規管工時是一個非常重要、預防過勞的做法。」

根據機電署的《升降機及自動梯設計及構造實務守則》,列明需要由兩名或以上升降機或自動梯工程人員進行的工作,當中包括「將被困停於開鎖區外的升降機機廂的乘客救出」。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指出,除了過勞問題,電梯行業亦存在其他安全隱患,例如陳家兒的個案中,雖然守則規定某些工作需由兩人同場,但單獨工作在電梯行業卻十分普遍,守則的執行需被檢討。

電梯維修工人的福利與薪酬問題亦需被關注,蕭倩文引用陳家兒的個案,指一名擁有豐富經驗的技工,底薪只有1.7萬元,仍需依賴加班費增加收入養妻活兒,工人的待遇值得反思。謝欣然補充,不少工人認為是公司以低微底薪逼使他們加班,「佢哋根本無得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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