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打擊裝修黑工 拘1僱主9內地男 一人經輸入勞工計劃來港

入境處調查分科人員近日展開代號名為「促進行動」的專項反非法勞工行動,重點打擊從事裝修行業的非法勞工。當中,今日(8月14日)下午入境處特遣隊人員在九龍區一個大型私人屋苑的5幢樓宇中搜查27個目標裝修單位,於其中5個單位內,拘捕了九名非法勞工和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40歲香港居民僱主,當中一名非法勞工是經輸入勞工計劃來港。

入境處稱,被捕非法裝修勞工為八名內地男訪客及一名經輸入勞工計劃來港男子,年齡介乎33歲至48歲。他們被截獲時正從事不同工種的裝修工作,包括前期的度尺、清拆以及傢俬裝嵌等服務。調查發現他們的日薪大概為300港元至500港元不等,以現金出糧。10人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及「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入境處展示涉案證物。入境處圖片
入境處展示涉案證物。入境處圖片

 

入境處強調會嚴肅跟進,並繼續追查有關非法勞工的僱主及裝修外判商,不排除更多人被捕。該處又稱,是次行動為一連串行動中的一部分,相關打擊非法勞工行動會繼續進行。由今年2025年1月至7月期間,入境處共進行10737次反非法勞工行動,並拘捕近700名非法勞工。入境處會繼續密切關注與非法勞工活動相關的罪行,分析相關罪行的趨勢,並嚴厲執法,打擊不同行業的非法勞工。

入境處強調,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另外,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大幅提高至罰款五十萬元和監禁十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而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入境處強調會嚴肅跟進,並繼續追查有關非法勞工的僱主及裝修外判商,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入境處強調會嚴肅跟進,並繼續追查有關非法勞工的僱主及裝修外判商,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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