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督州懲教局的州總務長辦公室(OIG)發表報告,批評州懲教局未充分處理涉及獄警使用武力的投訴,認為局方理應更深入調查。
《沙加緬度蜂報》報道,OIG一支調查隊審查了13宗個案,除了1宗外,對其餘個案的調查評為最低級別「不及格」。OIG早前對局方官員如何調查不誠實、涉性不當行為和恐嚇等投訴,以及如何處分涉事人員,這項審查是這項工作的一部份。
OIG人員審查了局方已經完成的調查。以2023年一項投訴為例,四名獄警遭指控對一名被戴上手銬的囚犯肋骨、臉部和頭部拳打腳踢,但局方調查人員卻未約談涉事獄警或兩名可能目擊過程的人。同時其中一名涉事獄警對受害囚犯的性別認同發表「不當言論」,但調查人員也沒有調查。
同年另一項個案,一名獄警被指無故將一名囚犯摔到地上,又無視對方需要治療的要求,但局方內部經查後未發現足夠證據證實指控。
雖然OIG認同調查結果,但局方職員超過六個月沒有開會調查結果,被指超過可以紀律處分涉事獄警的限期。
一名獄警去年被指控對一名背對他的囚犯施放胡椒噴霧,局方經查後未發現足夠證據支持指控。但OIG指,局方調查人員不曾約談可能目擊過程的囚犯,即使有人要求下,局方也沒有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調查。
OIG認為,局方應該對事件進一步調查。
州懲教局發表聲明,雖未直接回應OIG所提到的個案,但表示局方正採取全面改革,以解決職員不當行為的指控,從而加強問責和提高透明度。
州獄警工會(CCPOA)尚未對報告做出任何回應。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