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青侍應涉網上發布煽動帖文 8.21區院應訊

22歲男侍應涉自去年起於社交平台X及Instagram上發布帖文及相片,內容涉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等,被控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國安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移交區域法院,排期至8月21日在區院應訊,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須還押候訊。

被告陳浩騫被控於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X和Instagram發布陳述、相片、圖片及/或影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案件編號:WKCC1859/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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