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青年對9歲繼妹臀交捏胸判入教導所 報告指孤獨被告犯案為求親密感 官寄語:「好好照顧自己」

18歲無業青年前年趁9歲同父異母妹妹入睡後,脫褲與妹妹「臀交」,並捏妹妹胸部,母親回家揭發事件,翌日帶他自首。青年今年6月承認一項非禮罪,法官游德康指報告顯示妹妹因本案受極大創傷,出現抑鬱及低自尊等問題,需長期心理治療;被告則因孤獨感及低自尊,為尋求親密感而犯案。游官考慮事件為一次性、無插入性行為,被告當時未滿21歲,遂判他入教導所,透過教導及感化,助其改過自新。法官並寄語被告「唔可以放棄」並要好好照顧自己。

報告指被告為尋求親密感犯案 

法官游德康引述心理及精神科報告指,X事後遭受嚴重心理創傷,在不健全家庭(dysfunctional family)成長令她創傷更難以康復。X事後出現抑鬱、低自尊等問題,建議接受長期心理治療。被告則被指是因孤獨感及低自尊,為尋求親密感而犯案,被告2019年曾因幻聽幻覺到油麻地精神科中心求診,但未有確診任何精神疾病,遂建議判入教導所,以提升其自尊並防止重犯。

官:家庭悲劇 教導所有助被告改過自新

游官判刑時形容,本案是一場家庭悲劇,被告與妹妹年齡差距達9年,事件涉及未成年受害者,被告亦背叛家人拜托他照顧妹妹的信任。非禮罪最高可判監10年,游官考慮到事件為一次性、持續時間短、無插入性行為、不涉暴力,被告未滿21歲,為社會利益着想及顧及其品性、過往行為及犯罪情況後,信納被告接受一段時期的敎導,會有利於感化他、幫助他改過自新及防止他重犯,故判他入教導所。

判刑後鼓勵被告「唔可以放棄」

游官指,被告父親在事件後與家庭分居,可見家庭因本案承受重大影響,但游官認為此事被揭發可成為轉機,讓被告及X在展開成年生活前有充足時間癒合創傷。被告亦表示願意接受教導所的訓練。游官判刑後改以廣東話對被告說:「你唔可以放棄,OK?」,「依件事你及X都要面對。每人都有挑戰同困難,解決唔到可以搵人幫手,例如心理輔導。所以你要盡量利用呢啲資源」,「你如果關心家人,就要好好照顧自己,唔駛家人擔心」。游官亦對被告父親說:「唔好放棄仔仔,好好照顧自己及家人」。

趁繼妹睡覺脫褲非禮

本案案情指,18歲無業男被告P.M.S.和女事主X為同父異母的兄妹關係,一家六口同住在深水埗某單位。2023年11月8日晚上十時許,被告與9歲妹妹X在家,X因怕黑要求被告陪她睡覺,被告趁X入睡後脫去雙方下身衣物,把手放在X背上,壓X在床上,X被弄醒後感到極度害怕,裝睡不敢動彈,被告跪在床上,把其勃起陽具摩擦X臀部,上下移動大約4分鐘,再伸手入X睡衣內捏胸。被告把X翻過來仰臥在床上,張開X大腿,再把其勃起陽具摩擦X臀部約1分鐘。

X的母親晚上11時許回家,被告即時滾下床,躲在門後穿回褲子,母親最初推門不果,最終設法推開門後開燈,發現被告從門後走出來。母親發現X躺在床上表情尷尬,蓋毯至胸口位置,母親認為形跡可疑,掀開毛毯後發現X下身赤裸,X告知母親被告觸碰了她的私處,母親怒火中燒並立即質問被告。X的父母在2023年11月9日晚上帶被告到深水埗警署自首。

案件編號:HCCC97/2025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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