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女收銀員傀儡戶口「洗黑錢」2200萬 被加刑判監53個月

報稱任職收銀員的28歲本地女子,透過銀行戶口清洗共2,200萬元來自騙案的款項,被控4項「洗黑錢」罪。今日(6日)法庭判她罪名成立,並批准控方的加刑申請,判處她共監禁53個月。

案情指出,警方於2021年下旬接獲8宗市民報案,他們分別墮入網上情緣騙案及投資騙案,將大量金錢轉賬到騙徒指定的銀行賬戶。騙徒在收到金錢之後消聲匿跡,受害人於是報案。該8宗案件涉及總損失金額逾460萬元。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羅俊熹與申文燕。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羅俊熹與申文燕。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申文燕講述法庭判刑。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申文燕講述法庭判刑。

 

警方經深入調查及分析銀行文件後,發現其中62個涉案戶口於2020年4月至2021年10月間,共處理大約3.8億元的款項。該62個戶口分別屬於14名本地人士,當中包括9男5女(23至56歲)。警方於2021年11月採取行動,拘捕該14名戶口持有人,經徵詢法律意見後於2023年下旬起訴8名戶口持有人,他們的戶口均被用作傀儡戶口,清洗黑錢。

今次案件的被告,是一名28歲本地女子,她報稱為收銀員,被控4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涉及透過戶口清洗共2,200萬元款項。案件於今日在荃灣法院審理,被告認罪,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庭亦批准控方加刑申請,向被告加刑百分之二十一,被告共被判監禁5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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