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補習老師涉三度非禮女童 事主稱被摸私處感「核突」 怕母責怪無保護好自己不敢告知

57歲補習導師涉嫌於2017年數度非禮一名年僅8歲女童,他否認3項猥褻侵犯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女童於錄影會面中指,被告在兩人獨處時伸手進她裙底及內褲,觸碰她的私密處,過程約20至30分鐘,她感覺「核突」,曾「講啲嘢引佢注意」。女童稱害怕被責怪沒有保護好自己,解釋當時「細個無咁多判斷能力」。

被摸外陰感「核突」但「反抗唔到」

庭上播放女童X於2024年9月25日的錄影會面片段,她稱在2017年9月至12月,當時她就讀小三,會在放學後到涉案補習社上課,被告為她補習全科。X指在10月至12月期間遭被告非禮5至6次,其後在12月離開補習社。她指被告會將她帶出課室,在外面的櫃檯做功課時,被告站在她側後方伸右手進她的裙底和內褲,觸摸她的外陰部,過程約20至30分鐘。X表示當時覺得「核突」,但「反抗唔到」,被告無說話,她會「講啲嘢引佢注意」。她指被告會在有人出現時停止,案發期間附近「無乜人」,曾有一名家長行入補習社,她不知道該家長有否看到事件,亦未告知對方遭非禮一事。

聽同學建議其後不再上該補習社

X稱曾將事件向同學透露,被建議不要再到涉案教育中心補習,除此之外X沒有告知他人,她亦在之後決定離開補習社,直至去年始告訴母親。X補充,案發期間她身穿不同衣服,包括校裙、運動褲和便服,而被告會以相同手法非禮,在過程中被告有時連續,有時停頓,因她會引開被告注意,停頓時被告會站直。X表示會在被告停止動作後轉頭,因此會看到被告。她另補充,涉案補習社有4名老師,除被告外有一名女教師和兩名男教師,她不記得兩名男教師的姓氏。X又在錄影會面中形容被告「黑黑瘦瘦」、有白頭髮,身高約1米7。

否認被告無教小學課程

現年16歲的X以視像作供,她表示當時「唔敢同大人講」,故無向進入補習社的家長說出遭非禮之事。而在2017年12月後,X沒有再到補習社上課,亦無再與被告接觸。接受辯方盤問時,X確認所指的5至6次事件均在2017年11月內發生。被問及相隔7年,會否對非禮事件記憶不清楚,X表示記得「好清晰」。辯方指出,被告沒有任教小學課程,X不同意,她另表示不認識辯方所指的另外兩位姓黃的男補習導師。

怕被責怪無保護好自己不敢告知母親

辯方其後詢問為何X稱非禮發生了5至6次,卻不即時告知母親,X表示因母親曾喻不能讓人胡亂觸碰,但發生了非禮事件,她害怕會被責怪無保護好自己,並稱當時「細個無咁多判斷能力」。X供稱在2017年之後無再到涉案補習社,被問為何當時不將非禮事件告訴母親,X重申因為覺得「自己做錯嘢」而不敢講。至於當辯方另質疑,X在2017年6月後已不再於涉案補習社上課,X沉默了一會兒後,回答「唔肯定」。

被告黃土生,報稱補習老師,被控3項猥褻侵犯罪,指他於201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香港灣仔灣仔道165號至171號樂基中心3樓的教育中心內,分別三度猥褻侵犯約8歲至9歲的女童X。

案件編號:ESCC396/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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