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各區辦公室提供的蒸餾水,會透過招標選擇供應商。有公務員近日就發現,港島區和新界區的辦公室,近日相繼轉為飲用內地品牌的飲用水。物流署回覆時證實消息,新合約每年為政府省下約1600萬元,並確認是次招標是首次有非本地飲用水公司,在物流署批出為政府各部門供應樽裝飲用水的合約中標。

公務員飲用水 內地公司首中標
物流署指出,因應原有為政府各部門供應樽裝飲用水的合約期屆滿,物流署早前透過公開招標揀選合適供應商為政府部門供應樽裝飲用水。根據招標要求,投標者提供的樽裝飲用水必須符合指定技術規格,包括品質必須符合香港法例第132章《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及由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發布的《食物微生物含量指引》中關於瓶裝/包裝飲用水(天然礦泉水除外)的微生物標準。物流署在所有符合指定技術規格的標書中,按投標價格揀選中標者。
物流署指,今年6月批出為政府各部門供應樽裝飲用水的合約,中標的3間公司分別是九龍區的屈臣氏集團(品牌:COOL蒸餾水)、新界區的時貿國際(品牌:Happy喜士)及港島及離島區的鑫鼎鑫商貿(品牌:鑫樂,水樽上的招紙則寫有「觀音山」),合約為期3年,總額1.66億元,即平均每年約5,535萬元。
對比兩次合約,上一份合約為期兩年,港島、離島及新界由屈臣氏集團提供(品牌:COOL蒸餾水)、九龍由太古可口可樂提供(品牌:Bonaqua Purified)。合約總額1.43億元,即平均每年約7,150萬元。
換言之,新合約比起舊合約,每年省下約1600萬元。
物流署強調,是次及上次招標均採用相同指定技術規格。為確保飲用水品質,政府會定期檢測中標者提供的樽裝飲用水,確保符合有關合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