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藩市市參事會土地使用與交通委員會周一(7月28日)通過一項建議修訂的「建築法」,要求凡進行「重大翻新」(major renovation)的建築項目,須全面改用電能,淘汰天然氣設施。法案旨在降低火災風險、提升抗震能力,同時改善室內空氣質素,促進公共健康。有關建議引發社區反彈,尤其在華埠小商戶與傳統中餐廳業者間,引起廣泛憂慮。
該草案由市參事會主席孟達文(Rafael Mandelman)提出,是在2020年「新建築全面電氣化法案」的基礎上延伸,針對翻修項目進行補充修訂,並特別保留對商業餐飲用途的豁免。他說,「我們聽到了華埠居民的聲音,擔心政策影響傳統中餐廳明火烹飪方式。因此,無論新建或翻新,餐廳仍可使用天然氣爐具。」
法案適用對象為須向市建築檢查局(DBI)申請整體結構翻修許可的項目,並不涵蓋一般局部裝修。法案預計2026年7月1日正式生效,針對可負擔住房項目則延後至2027年,部分類型(如技術或財務挑戰案例)可申請延期至2031年。
草案中另設多項豁免條款,包括餐飲商用設施、技術不可行情況、近期已更換主要系統設備者,以及100%可負擔住房項目等。
環境局局長陳秉賢(Tyrone Jue)表示,他本人在華埠成長,也熟悉使用天然氣爐具,但近年才認識到其對健康的影響。「研究指出,在美國每8名兒童氣喘個案中,約有一宗與家中使用天然氣有關。這項政策不僅關乎碳排放,更關乎公共健康與環境正義。」
他補充,翻修是轉型電能系統的最佳時機,若將來天然氣基礎設施逐步退場,延後轉型將意味更高成本。「目前聯邦與州政府都有補助措施,我們正協助居民申請,現在轉型的成本與天然氣系統相近,對市民來說是轉型的最佳時機。」
孟達文強調,理解部分居民對轉為全電化的顧慮,因此已經使用燃氣設施的市民毋須擔心,新規並不會強制要求現有住戶立刻更換設備。他表示:「這項政策並不會迫使任何目前使用燃氣的住戶立刻轉用全電。」
不過他亦建議民眾提前考慮更換,因為一旦進行房屋重建或重大翻新時,新規將適用,屆時若未提早準備,可能面臨更高成本與時間壓力。
中華總商會行政主任李婉兒(Judy Lee)在委員會上公眾發言環節表示強烈反對,批評市府在立法過程中未與社區充分溝通。「對許多中餐廳來說,明火不只是習慣,而是飲食文化的核心。強行改用電能將大幅提高營運成本,甚至可能迫使店家關門。」她建議市府考慮三項措施:延後法案生效、納入財務不可行情況的豁免,以及擴大文化與餐飲用途的豁免範圍,特別是對華埠等少數族裔社區。
中華總商會會長劉運方此前致信市參事會,指出三藩市許多舊建築需要進行抗震或結構升級,若因法案被迫同時進行電能轉換,將導致業主延後必要維修,反而危及公共安全。信中建議市府將法案生效日延至2028年或更晚,納入財務可行性豁免,並為小商戶提供過渡協助及簡化許可流程。
華埠洪記面家東主Amanda指出,政府提供的電磁爐難以完全取代明火炒鍋。「電的確比較貴,炒出來的味道也不一樣,對我們這種小店來說,轉型壓力很大。」她擔心電力系統的穩定性問題。「PGE的供電穩不穩定?出了問題怎麼辦?這些都要考慮。」
環保局回應,目前已推廣新型「凹面電磁爐」,模擬傳統中式炒鍋火力,並協助商戶了解補助申請流程。「這些技術已在中國等地廣泛使用,可兼顧健康與烹飪需求。」
該法案已由委員會通過,將提交市參事會全體會議審議。▍本報記者陳程威三藩市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