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涉以假學歷申請來港就讀許可 擬不認罪保釋至11.26正式答辯

35歲女子涉於2023年7月申請來港就讀入境許可時提交虛假陳述,聲稱她曾於加州大學栢克萊分校就讀,並獲得文學士學位。她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等2罪,今於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辯方大律師表示被告不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暫定審期為12月初,預計需時3日,11月26日將進行審前覆核,屆時將正式聽取答辯。

11月26日正式答辯

被告為持雙程證人士,今續獲准以100萬元保釋金及100萬元擔保金保釋候訊。

控方表示將傳召8名證人,辯方則傳召2名。鄭官暫定3日審訊,於12月3日至5日進行,並在11月26日進行審前覆核,屆時正式聽取答辯,會為被告安排普通話翻譯。

涉謊稱擁栢克萊加州大學學士學位

35歲女被告謝晴,被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指她於2023年7月23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為取得入境證,即一張來港就讀入境許可,而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亦不信為真實的陳述,即在申請該入境證時,她聲稱在2009年9月至2012年12月在加州大學栢克萊分校就讀。

她另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指她於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18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向香港大學職員訛稱擁有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的文學士學位,主修社會學,而不誠實地取得由香港大學提供的非盈利管理社會科學碩士課程的教育及教學服務。

案件編號:STCC2515/2024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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