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21日)表示,政府未來會持續完善上市制度,以提升本港融資平台效能,吸引更多投資者參與香港市場,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仲尼表示歡迎,指很高興及欣賞特區政府和財金官員積極努力,不斷優化本港的上市制度,以進一步壯大本港資本市場。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陳仲尼聯同陳振英議員早前發表建議書。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陳仲尼聯同金融界議員陳振英早前發表建議書,就進一步優化《上市規則》,促進海外優質企業來港上市,提出合共十項建議,包括檢討對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的市值及收入要求,提供更多彈性,例如把400億元的市值要求改為讓市值高於200億元的港交所海外認可證券交易所上市企業,可在港掛牌上市,或引入過去3年最高市值或平均市值等更靈活的計算方式;同時,研究允許超大市值公司,特別是在新股上市後的公眾持股量毋須維持最少25%門檻,或者引入以公眾持股量的市場價值為基礎的替代門檻。
此外,鑒於2020年10月30日或之前已在海外合資格交易所上市的合資格公司在申請香港第二次上市時,可自動享受豁免部分《上市規則》規定,例如可向聯交所秘密遞交招股書,為了保障公司的商業敏感資料或者提高上市效率,民建聯建議允許來港雙重主要上市的海外企業在符合相關規定下,能同樣獲得秘密遞交招股書安排。
中長期而言,民建聯亦建議當局持續檢討《上市規則》第18A或18C章涵蓋的行業範疇,以尋求進一步擴大當中的行業類別,令更多海外優質企業如符合特定條件,便可允許其未有產生收入亦可申請上市,或者已商業化公司在最近一個經審計會計年度的特專科技業務收入至少達到2.5億港元便可。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仲尼。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