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叔姪涉隱瞞利益衝突詐騙新世界物管逾200萬元 印尼籍女友出任承辦商唯一董事及股東

兩叔姪任職新世界物業管理公司工程部時,涉在2017年至2020年間隱瞞利益衝突及使用虛假報價文件,串謀詐騙公司將多份工程訂單判授予兩人成立的承辦商,金額總值逾200萬元,遭廉署落案起訴。兩人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否認串謀詐騙等5罪開審。開案陳詞指,涉案叔叔的印尼籍華僑女友是承辦商的唯一董事及股東,姪兒在內部調查中否認親戚關係。

兩被告無申報利益衝突與親戚關係

兩名被告分別為50歲朱劍輝,為新世界物業管理公司(新世界物管)前助理工程經理;及其31歲侄兒朱鑑賢,新世界物管前助理工程主任,同被控2項串謀詐騙罪。

控罪指,他們涉在2017年9月4日至2020年10月5日,在香港串謀詐騙新世界物管,隱瞞2人涉及成立和管理溥森,以及朱劍輝或其兄長在溥森有權益,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新世界物管將72份工程訂單判授予溥森。2人另涉在2017年9月12日至2020年10月5日,在香港串謀使用114套看來是由4間新世界物管的表列承辦商發出的報價文件,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新世界物管將上述其中56份工程訂單判授予溥森。朱劍輝另被控兩項欺詐罪的交替控罪。至於朱鑑賢則被控1項欺詐罪的交替控罪。

開案陳詞指,首被告與次被告是叔姪關係,首被告在2015年加入新世界物業管理公司(新世界物管),並在2018年升為助理工程經理,負責監督派駐母公司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新世界發展)在港島及九龍區的住宅和商業物業的前線工程人員,以處理維修工程。次被告在2017年加入新世界物管,任職助理工程主任。新世界物管在2020年7月對兩名被告進行內部調查,二人相繼於同月及8月辭職。

另外,新世界物管所有僱員均須遵守新世界發展的「利益衝突政策」,並須在採購中申報利益衝突。兩名被告在入職前曾簽署相關承諾書,惟二人在相關時間內並沒有申報過利益衝突及其親戚關係。而且,新世界物管如需外判維修工程,須向公司表列承辦商邀請報價,並最多只可邀請1間非表列承辦商報價。

被告女友公司奪工程會約投標文件被指屬偽造

兩名被告負責邀請列表上的承辦商報價,作工程維修及保養服務,以「價低者得」的方式作審批。溥森(創建)有限公司(溥森)成功在新世界物管的多項外判工程中標,報價比另外4間承辦商低。惟經調查發現,4間承辦商董事指相關投標文件是偽造文件,從沒有就相關工程報價。

溥森是在2017年9月成立,由首被告的印尼籍華僑女友Anna出任唯一董事,首被告的兄長、即次被告的父親亦有份負責營運公司,而溥森並非新世界物管的表列承辦商。惟溥森經兩名被告獲得新世界物管的外判工程訂單,金額逾200萬元。次被告亦有從中協助溥森交付秘書服務費用約1萬3千元。

在2020年11月首被告遭廉署拘捕,承認與印尼籍華僑女友Anna同居多年,由於首被告的兄長不肯成為溥森的董事,故由Anna成為溥森的唯一創辦成員、董事及股東,惟實際由首被告的兄長負責營運,Anna沒有參與實際營運。經調查後發現,溥森曾向首被告多次支付多筆費用逾數十萬元。

在新世界物管的內部調查中,首被告否認與次被告及溥森有關聯,亦沒有從溥森接受利益。次被告則否認與首被告是親戚關係,指溥森的判頭將溥森稅單等遺留在其工作單位上,判頭亦使用過其電腦,故才持有溥森的文件及檔案。

案件編號:DCCC1152/2023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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