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加強規管蒟蒻果凍,政府今日刊憲《2025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規例》,高度或闊度不超過45毫米的迷你杯裝蒟蒻果凍將禁止繼續在市場出售;其他蒟蒻果凍產品則須在包裝上標示預防哽噎警告字句,提醒市民小心進食。當局計劃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於本月23日提交《修訂規例》立法會審議,規例將於明年4月1日實施。
食品法典委員會認為,蒟蒻是種安全的食物添加劑,但由於迷你杯裝蒟蒻果凍的獨特產品設計及其結實質地,若食用方法不當或增加哽噎風險,尤其對兒童和長者。





新規定包括:
- 屬預先包裝食物的果凍,如是以高度或闊度不超過45毫米的迷你杯狀容器包裝,不得含有蒟蒻
- 如屬預先包裝食物的、含有蒟蒻的果凍,其銷售包裝的最外層須以中文和英文清楚可閱地標明警告字句:「注意:勿一口吞食,長者及兒童須在監護下食用。Caution: Do not swallow whole.Elderly and children must consume under supervision. 」
有關字樣須標明在有關包裝上的顯眼處,並以深色字印在淺色底上或以淺色字印在深色底上的方式標明,並須在字體下劃上底線;或以紅色字印在白色或黃色底上的方式標明。
蒟蒻果凍食用時需擠出有獨特風險
顧問醫生(社會醫學)(風險評估及傳達)張勇仁解釋修訂原因時表示,較硬食物如提子也有哽喉風險,但當局針對規管迷你杯裝蒟蒻果凍,在於蒟蒻果凍食用時需擠出,有其獨特風險;當局制定禁售標準時,已參考澳洲及馬來西亞相關立法,相信規管可減低食用這類食品而窒息死亡的數字。他承認,條例並無規管市民外地帶返港的蒟蒻果凍,強調當局會做好健康教育及宣傳。
張勇任補充,修訂實施時間已考慮業界需時清貨及調整標籤,當局在實施前會發信提醒違規情況。至於執法行動會在修訂實施後展開,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112個樣本僅8%屬禁售範圍
科學主任周淑敏表示,食安中心已在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進行市場調查,收集的112個樣本中,僅8%(9個)屬日後禁售範圍,形容修訂對業界影響輕微,「業界可調整產品包裝大小,符合規管要求。」她續謂,所有含蒟蒻的果凍樣本中,逾半已有中文或英文警告標示,「對於未有相關標籤的產品,只需要在包裝上加上標籤,就可繼續在市場出售。」當局會就修訂建議製作業界指引,並上載到食物安全中心網站。
周淑敏亦透露,食安中心早前聯同教育局向學校發信,建議學校小賣部和食堂禁止出售或提供高度或闊度不超過45毫米的迷你杯裝蒟蒻果凍,而跟進調查結果顯示,絕大部分學校已無再提供或出售將禁售的迷你杯裝蒟蒻果凍。她指,未來會繼續教育公眾有關預防哽喉的健康訊息,包括加強對少數族裔的健康教育工作、向學校發信、舉辦講座、在社交媒體發布資訊等。
記者 蕭博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