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規管︱陳美寶:的士與網約車共存互補 政府保留權力以免價格過高或過低

【網約車/Uber/滴滴/高德/TADA/的士/的士車隊】政府昨日(15日)公布網約車規管框架,建議發牌規管網約車運營平台、司機與車輛。文件將於本周五(18日)交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上討論,爭取今個立法年度完成立法。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強調,的士與網約車是共存互補形態,為市民服務,政府會保留權力,避免價格過高或過低。

陳美寶今(16日)在電台節目表示,規管的目標是以市民的利益為首,希望市民透過網約管道召喚車輛出行,可以有多於一個選擇並獲安全保障。網約車平台在整個規管的架構內, 是一個核心環節,平台要擔起監察司機及服務水平,因此建議向平台發牌及交牌照費。至於網約車服務收費,會隨著市場供求而有所調整,政府希望不要窒礙市場競爭之餘,亦可讓市民出行多些選擇。就收費問題,局方會多聽意見,與各平台商討,最重要是收費合理。  

希望鼓勵良性競爭

陳美寶稱,希望鼓勵良性競爭,歡迎更多平台營運者參與和加入。但若太多平台,亦擔心市民會花多眼亂,所以沒有就平台數目設限,但會設入場門檻,有基本要求,包括營運規模、經驗、資本投入與財力證明等。

陳美寶表示的士與網約車是共存互補。資料圖片
陳美寶表示的士與網約車是共存互補。資料圖片

 

陳美寶指整個規管的目標,都是以市民的利益為首要。資料圖片
陳美寶指整個規管的目標,都是以市民的利益為首要。資料圖片

 

陳美寶強調,的士與網約車是共存互補形態,為市民服務。資料圖片
陳美寶強調,的士與網約車是共存互補形態,為市民服務。資料圖片

 

政府公布網約車規管框架,建議發牌規管網約車運營平台、司機與車輛。
政府公布網約車規管框架,建議發牌規管網約車運營平台、司機與車輛。

 

政府公布網約車規管框架,建議發牌規管網約車運營平台、司機與車輛。資料圖片
政府公布網約車規管框架,建議發牌規管網約車運營平台、司機與車輛。資料圖片

 

文件將於本周五(18日)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上討論,爭取今個立法年度完成立法。資料圖片
文件將於本周五(18日)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上討論,爭取今個立法年度完成立法。資料圖片

 

對於網約車數量問題,陳美寶指,現時採取的策略和做法是求取共識,尋求共通點並取得平衡,數量上要考慮多個因素,包括市民召喚車體驗及出行需要、平台營運模式等。現時最重要是將已有的共識,能透過立法去釐清,在這個基礎上,再就技術性的細節與持份者及有興趣加入的司機,就發牌車輛數目,再深入討論和論證。

她強調,日後規管網約車後,的士定位會是提供穩定運力,網約車則是輔助性質,可能在繁忙時間或夜間深宵時分提供服務,達到一個供求平衡。而司機方面希望則可以吸引新血入行,年輕的司機用自己的私家車接戴乘各,是兼職性質,時數亦會較少。因此這些不同因素,都需要小心論證和考慮,希望措施能穩步有序去推進,用比較靈活調節和動態管理車輛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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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繼續聆聽及收集市民意見

政府提出規管網約車框架,當中網約車可按市場需求自由定價。陳美寶表示,觀察到海外經驗,網約車供應沒設限時,會出現惡性競爭、「內捲」情況,甚至出現割喉式減價,「在這時政府就要考量一下,是否需要定一些保留或權力」,以免價格太低或過高,影響行業良性競爭發展,同時亦需要顧及司機的生意及收入,無論是的士司機,或是日後網約車的司機,兩者都沒有受影響,滿足到市民需要之餘,兩者行業都能持續健康地推進發展。

她表示,在密鑼緊鼓籌備立法的過程中,同步繼續聆聽及收集市民意見,希望能夠求同存異,將最大共識放在立法框架內,以祈在第三季提交一個主體法例,爭取在這個立法年度內完成通過有關主體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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