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於去年12月造訪港大宿舍,卻突發腹瀉迫不得已下使用男廁,期間遭人伸手機入廁格偷拍私密部位,涉案19歲男大學生事後被控一項窺淫罪,並於早前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參考被告的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判處被告12個月感化令。
X大學內腹瀉借男廁用遭男生偷拍
被告王政凱,報稱學生,承認於2024年12月5日,在香港西環般咸道90號香港大學太古樓2樓男廁內暗中觀察或拍攝女子X,而X所處的地方,屬⾝處該地⽅的個⼈按理能被預期可能會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進⾏私密作為者,及X處⾝於令⼈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及他不理會X是否同意他觀察或拍攝。
案情指,女子X於去年12月5日下午約4時半,到香港大學太古樓探訪男子Y,期間因腹瀉而使用男廁。X在廁格內,突然在廁格隔板下方看見一部手機,她因擔心自己的私密部位遭拍攝而將此事告知Y。
人贓並獲手機內發現相片和影片
當被告離開廁格時,X和Y與被告對質。他們並不認識被告,在檢查被告手機內的相簿時,發現有8至10則X在廁格內的相片和影片。被告即時刪除相關相片及影片,並回到自己的房間。Y隨後經Whatsapp通知導師並報警。
同日晚上約9時40分,被告在他的房間被拘捕,警誡下他承認出於好奇而犯案。在檢查被告的平板電腦時,發現他在微信群組提到自己曾在廁所內拍攝他人相片。
案件編號:ESCC1340/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