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紐約時報》社論:
譯:曾維燊
圖:美聯社
今年已有超過400宗訴訟針對特朗普政府提起。
許多由民主黨和共和黨總統任命的法官(包括四位由特朗普任命者)都作出不利於政府的判決,並且經常用嚴厲、直白的語言批評。
許多身處權力位置的美國人,包括企業高管和國會議員,似乎害怕面對特朗普的反民主行為,不敢挺身而出。但聯邦法官則成為少數例外。斯坦福大學政治學家亞當·博尼卡(Adam Bonica)指出:「不同政治立場的法官們都以驚人的速度對政府政策作出反對裁決。」
這些判決阻止了特朗普報復性的行動,如摧毀律師行,挽救了部分預算削減,也阻止了更多移民被驅逐。雖然最高法院多次對總統較為寬容,但仍維持不少下級法院的判決,有時更直接限制特朗普行為。
聯邦法官跨黨派的警告,為其他人面對特朗普非法行為提供方向。其所言應被直言不諱地揭露,而有影響力者亦應效法法官,堅守美國價值。
以下節錄部分法官近年裁決與法庭言論:
【移民問題】
法院阻擋部分政策,如不讓更多被拘留者遣送至薩爾瓦多監獄,仍有政策繼續執行,如拘禁曾被遣返的移民,多數案件尚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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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巡迴上訴法院法官威爾金森(J. Harvie Wilkinson III)稱拒絕將Kilmar Abrego Garcia遣返薩爾瓦多是「完全無法無天的路徑,法院不能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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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珍尼亞東區法官布林克馬(Leonie M. Brinkema)批評ICE官員提供的證詞「非常糟糕,若是刑事案我會直接拒絕發出搜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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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官博斯伯格(James E. Boasberg)指責政府斷章取義曲解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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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尼蘇達地區法官席爾茲(Patrick J. Schiltz)認為官方無視憲法,公眾利益不會因聯邦官員無視法律而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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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羅拉多地區法官斯威尼(Charlotte N. Sweeney)斥責法院言論錯誤,嘗試將外國人敵人法規定從憲法中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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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治亞中區法官蘭德(Clay D. Land)強調憲法權利不可依賴行政部門恩惠,否則政府職能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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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西區法官布里昂斯(David Briones)指被告證據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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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巡迴上訴法院法官本傑明(DeAndrea G. Benjamin)批評政府無法反駁欺騙性文件指控,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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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西區法官懷特黑德(Jamal N. Whitehead)稱政府對法院命令解讀是「最高級的文字遊戲」且憑空編造不存在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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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里蘭地區法官西尼斯(Paula Xinis)指出政府不誠實回應,故意不配合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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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巡迴上訴法院法官格雷戈里(Roger L. Gregory)批評政府無視法治,企圖違反法律追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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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巡迴上訴法院法官薩克(Stephanie D. Thacker)強調驅逐前必須程序正義,政府聲稱法院無權干預「不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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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里蘭地區法官加拉格爾(Stephanie A. Gallagher)要求證據,政府未證明驅逐難民有安全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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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特區法官米萊特(Patricia A. Millett)斥責遣送超過200名委內瑞拉人至薩爾瓦多監獄,如同納粹時代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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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加州地區法官陳(Edward M. Chen)批判將委內瑞拉TPS移民一概而論為犯罪分子是種族歧視。
【針對批評人士的行政命令】
四家對特朗普政府提告的律師行全勝訴,相關行政命令已無效。美聯社部分贏得限制其白宮採訪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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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特區法官里昂(Richard J. Leon)認為針對WilmerHale律師行的命令是「明顯報復,威脅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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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特區法官貝茨(John D. Bates)批評對Jenner & Block的行政命令嚴重侵犯第一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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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特區法官豪威爾(Beryl A. Howell)形容針對Perkins Coie律師行的命令是「想殺掉不喜歡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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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特區法官麥克法登(Trevor N. McFadden)指限制美聯社白宮採訪「公然無恥」。
【跨性別議題】
軍隊禁令生效,但相關法律挑戰仍持續,部分裁決阻止凍結跨性別相關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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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西區法官賽特爾(Benjamin H. Settle)認為政府無法提出負面影響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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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西區法官金(Lauren J. King)斥政府聲稱尚未發生傷害的說法虛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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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特區法官雷耶斯(Ana C. Reyes)嚴詞批評政府前後說詞不一,「我不是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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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澤西地區法官歐赫恩(Christine P. O’Hearn)認為政府引用的案例其實支持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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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因地區法官伍德科克(John A. Woodcock Jr.)指出凍結資金前未完成法定程序。
【公民權】
特朗普撤銷出生公民權的行政命令面臨訴訟,要求選民提供公民證明的命令亦被法院阻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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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特區法官科拉-科特利(Colleen Kollar-Kotelly)駁回稱投票政策只是建議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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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西區法官考根納(John C. Coughenour)稱這項命令「赤裸裸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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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里蘭地區法官博德曼(Deborah L. Boardman)指命令違反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及歷史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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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罕布夏地區法官拉普蘭特(Joseph N. Laplante)表示行政命令與憲法條文及先例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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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省地區法官索羅金(Leo T. Sorokin)認為說國會意圖排除受保護群體毫無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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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巡迴上訴法院法官哈里斯(Pamela A. Harris)預料執行將引發混亂。
【預算削減與凍結】
法官阻止部分削減生效,如拆除教育部計劃,但多項削減仍持續,多案仍在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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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特區法官阿里(Amir H. Ali)批評被告無力反駁管轄權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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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德島地區法官麥康奈爾(John J. McConnell Jr.)提醒自由始終受分權原則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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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特區法官藍伯斯(Royce C. Lamberth)斥責削減是「專橫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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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里蘭地區法官魯賓(Julie R. Rubin)指被告不理解法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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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州地區法官鄔恩(Myong J. Joun)認為政府解釋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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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德島地區法官麥克艾勒羅伊(Mary S. McElroy)拒絕政府掩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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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南區法官利曼(Lewis J. Liman)批評終止紐約交通擁堵收費計劃理據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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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特區法官阿里汗(Loren L. AliKhan)指管理及預算辦公室在司法障礙前虛偽掩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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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州地區法官楊(William G. Young)批評政府存在種族歧視。
【聯邦員工解僱與政府監督】
法官曾短暫恢復監察機構及數千名被解僱聯邦員工的職務,最高法院本週裁定政府可恢復大規模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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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特區法官伯曼·傑克森(Amy Berman Jackson)指監察機構主管遭解僱破壞機構存在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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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南區法官瓦爾加斯(Jeannette A. Vargas)批評政府效率部門取得財政部系統說法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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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南區法官科特(Denise L. Cote)指出未授權員工可見個人數據令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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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特區法官查特坎(Tanya S. Chutkan)提醒律師誠實對待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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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特區法官沃爾頓(Reggie B. Walton)反對總統濫權免受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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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特區法官蘇克納南(Sparkle L. Sooknanan)指出政府威脅憲法基本保障,強調制度為制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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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加州法官伊爾斯頓(Susan Illston)批評大規模裁員程序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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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法官弗萊徹(William A. Fletcher)認為政府將行政命令稱作指導文件不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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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加州法官奧爾薩普(William Alsup)稱撤回證詞是欺騙行為,自己從事司法工作超過五十年。
司法部門過去半年願意挑戰特朗普至關重要。其他滑向專制的民主國家中,法官配合是重要原因。眼下,美國法官堅持立場,即使特朗普及支持者曾公開威脅法官,令不少人感到不安全。
未來走向尚未明朗。樂觀情況是下級法院持續約束特朗普,最高法院多數維持裁決,行政部門大致遵守。例如新罕布夏聯邦法官阻止剝奪出生公民權行政命令,並尊重最高法院近期限制全國性裁決判決。但亦有可能最高法院更偏袒特朗普,或行政部門更明目張膽違抗法院。
無論如何,聯邦法官明確表示,特朗普的行為比現代任何總統都更令人擔憂。
以上翻譯內容取自《紐約時報》之公開報導,僅為華語讀者提供主流媒體之新聞論述、社會輿論及文化觀點等參考。其所載立場與觀點,並不代表星島日報、星島中文電台及編輯本人之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