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發言人今日(25日)宣布,入境事務處將於今年9月8日調整部分服務收費,包括簽發簽證/入境證和旅行證件,以及送遞旅行證件到香港以外地方等,其中包括48頁特區護照申請費由460加至520元、32頁由370元至430元。發言人表示,收費項目調整對大部分市民的日常生活影響輕微,對一般營商活動影響亦有限。
政府冀逐步收回全部成本
發言人強調,政府按「收回成本」和「用者自付」原則釐訂及檢討各項收費,根據最近的成本檢討結果,簽發簽證/入境證和旅行證件,以及送遞旅行證件到香港以外地方等服務的收費都不足以收回全部成本。發言人補充,考慮到一次過把所有收費調整至收回全部成本的水平並不切實可行,故有關項目的收費將調高3%至51%不等,以期逐步收回全部成本。


48頁特區護照申請費加至520元。資料圖片

特區護照9.8起加價。資料圖片

改變逗留條件,包括延長逗留期限的簽證將由230元上升指330元。資料圖片

16歲以下兒童護照有效期為5年,將調升至260元、215元。資料圖片
入境處會定期檢討各項服務的收費安排,以期提供更具成本效益和質素更佳的服務。該處已採取積極措施以控制服務成本。
與收費調整相關的法例修訂建議將於今年7月2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收費調整將在有關立法程序完成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