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聯解散羅生門 學聯代表澄清無解散 斥有人假冒學聯發訊息

成立67年的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學聯)解散事件陷「羅生門」。今日流傳一份以學聯名義發布的新聞稿,宣稱因嶺南大學4名學生會成員,包括賴卓賢,涉「盜竊」及「串謀盜竊」罪被捕,而學聯無法保證銀行賬戶款項會得到有效監管,即日起「解散」。嶺南大學學生會學聯代表團當然首席代表賴卓賢隨後發聲明指,有不知名人士假冒「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冒充學聯名義發出新聞稿指稱學聯由即日起解散,學聯權力機構代表會及常委會從來沒有作出此等決議,提醒作出虛假聲明是嚴重的刑事罪行。

學聯發聲明強調無解散。
學聯發聲明強調無解散。

 

對發佈信息人士身份毫不知情

賴強調,學聯沒有接獲任何一間成員學生會作出解散要求賴指,按學聯現行會章第56條,解散須由常委會通過,再由代表會全體代表少四分之三多數贊成才可生效,而學聯權力機構代表會及常委會從來沒有作出此等決議,亦對發佈該等信息的人士身份毫不知情。

他又指,學聯沒有接獲任何一間成員學生會作出解散要求,學聯嚴正澄清並無解散一事,代表會主席等學生代表仍是有效在警務處社團註冊處登記的負責人和社團幹事。

賴表示,近年亦曾多次出現假冒本會名義的情況,包括偽造「會議紀錄」以向社團註冊處作出更改社團幹事之申請,圖謀不法取代現任幹事、偽造本會會章及文件並作出虛假聲明意圖更改銀行帳戶簽名以盜竊學聯資產等。其中最嚴重之一次,為於去年10月,一名名為「Lau Kai Yan」之人士,使用偽造文件向銀行申請成為學聯之戶口持有人,此申請已被銀行駁回。他又指,學聯多名學生代表過去兩年曾多次被跟蹤和偷拍,其家人更多次收到威脅字句信件警告。

無意與不明身份人士隔空辯論

賴指,學聯仍有法律訴訟在進行當中,無意與不明身份的有關人等隔空辯論,如他們認為自己是「香港專上學生聯會」,他應表明身份,並清楚交代其理據。他提醒作出虛假聲明是嚴重的刑事罪行,促請回頭是岸,稱如果相關人等是真心「愛國愛港」就更應好好遵守本港法律。

嶺南大學。
嶺南大學。

 

今日較早時段,一份以學聯名義的新聞稿在網上流傳,指學聯召開緊急大會,宣布即日起解散,並決定向警務處牌照課申請撤銷「香港專上學生聯會」之社團註冊(0001797)。

學聯緊急會員大會新聞稿指,嶺南大學4名學生會成員涉「盜竊」及「串謀盜竊」罪被捕,當中兩人曾於2023年9月11日未經學聯批准,以學聯代表身份向警務處牌照課申請更改成為學聯負責人,並同時更改學聯名下所有銀行戶口的簽名式樣資料,可調動銀行戶口所有款項。

新聞稿指,由於兩人被捕,而銀行一直未有取消兩人在學聯戶口之簽名,學聯無法保證該批款項會得到有效監管,故決定即日解散。學聯名下所有存放於銀行的款項,將無條件贈予香港公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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