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歲青年涉於2020年3月初與他人一同策劃製作俗稱「火魔」的汽油彈,並意圖在同年3月8日周梓樂公眾悼念活動中使用,尤其針對警方。涉案青年否認一項串謀縱火罪,今於區域法院受審。控方案情指,被告與同夥制定周詳計劃,包括討論汽油彈配方、所需物資,以及襲擊目標等。被告更曾分享製作汽油彈的教學影片,又指導如何製作更具破壞力的汽油彈。區域法院暫委法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6月17日續審,期間被告續須還押。
控方指被告與同夥討論策劃行動細節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施瀚荣於2020年3月初與同夥策劃針對3月8日的行動,被告向同夥稱「通渠水又整啲,火魔又整啲啦」,強調製造「火魔」(汽油彈)同樣重要。兩人又同意,若一萬元到帳後,被告必會將部分款項分予同夥,因為同夥提供了很多幫助,而且負責汽油彈的燃料,即「火鍋料」。
在策劃過程中,兩人評估了3月8日將軍澳示威活動的參與人數,被告認為若人數不多,可少帶一些「火魔」。被告又指出,不要用「公海」召集人手在哪裡集合,因「公海」有很多警員監視。同夥隨後提議,在將軍澳尚德十字路口舉辦的「梓樂悼念會」完結時開始行動。被告參考了之前警方設路障,及警車到場等情況的經驗後,回應指若人數足夠,可帶汽油彈,「帶魔法都唔係問題」。他亦透露隊伍約有6、7人,即使預期行動有風險,同夥仍表示「而家避唔到咁多」。
相約現場「探路」又指示同夥收集玻璃樽
被告多次表示要親自到現場「探路」,並與同夥約定於2020年3月5日到將軍澳作行動偵察。兩人就使用Zippo Gas(打火機燃料)討論,被告解釋在早前的「快閃行動」中用該些燃料浸濕製作汽油彈用的毛巾,「火魔用嗰啲毛巾」,因此剩下存量不多。他更提到在之前的一次街頭衝突中,他們隊伍合共使用了17支汽油彈。
為了製作汽油彈,被告指示同夥收集特定玻璃樽,尤其是細支裝如迷你啤酒樽,因為易於隱藏和攜帶。被告曾闡述該些玻璃樽的便利性,方便於突發情況下用作投擲,「你一人袋一支喺身又可以袋落袋冇咁顯眼,你一人袋一支喺身有咩嘢事呀攞嚟掟X佢都方便呀嘛。」兩人隨後定於3月7日購買汽油彈的材料。
討論製作汽油彈方法聲稱擁有「秘方」
被告其後告知同夥,他找到一個使用「打邊爐Gas」製作汽油彈的好配方,更聲稱擁有製作汽油彈的「秘方」。兩人遂探討利用「打邊爐Gas」製作汽油彈的具體細節,包括如何在樽口打結以防止氣體揮發。被告分享一段示範以石油氣製作汽油彈的影片,並討論如何用保鮮紙密封已注滿「打邊爐Gas」的玻璃樽,被告同意此做法可製造出更具破壞力的汽油彈,足以形成「至少兩層樓高」的火球。同夥更表示會製作3樽汽油彈,目標是擲向便衣警員的車,意圖襲擊警務人員。
上述影片均在兩人的手機中發現,而專家分析指出,片中展示了製作汽油彈的關鍵要素,步驟亦高度吻合,而被告兩人談及使用Zippo Gas等做法,符合製作汽油彈的特徵。2020年3月4日,被告及其同夥因涉另一宗案件被捕。
被告施瀚荣被控一項串謀縱火罪,指他於2020年3月3日至3月4日期間在香港,與另一名人士一同串謀,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毀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案件編號:DCCC927/2023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