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假保單騙逾459萬佣金 前保險助理經理囚32個月 3名「下線」判監12至16個月

時任中國太平人壽保險助理分組經理涉於2021年多次以他人名義並自付348萬元保費,向中國太平提交虛假保單,同時訛稱3名「下線」為該些保單的經辦代理人,以誘使中國太平支付逾459萬元的佣金及津貼至4人的帳户。該助理分組經理早前承認9項欺詐罪,今於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2個月;3名「下線」各承認1項洗黑錢罪,分別被判囚12至16個月。

首被告招攬下屬共謀短期內犯9案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34歲被告周銳坤明顯獲公司信任,才被委以重任,而他沒有珍惜這份信任,利用職位和知識作出違反誠信的行為。練官指,本案是有計劃地長期犯案,周更招攬下屬一同犯案。考慮到被告認罪,以及是在短期內犯9項罪行,可視為同一行為,練官遂就每罪判處32個月,同期執行。

就32歲被告蔡霈珈,練官指她明知而協助周銳坤詐騙僱主,刑責與違反誠信相近。本案雖不涉及詐騙集團,但有一定計劃,練官考慮到蔡霈珈認罪,案中主要受「上線」指示,不排除遭受壓力,最終判處入獄12個月。

練官指出,32歲被告鄭喬心雖不是本案主腦,但她明知而參與詐騙,是不可或缺的一員。練官念及鄭認罪,以及她為單親母親的個人情況,終判監14個月。至於30歲被告薛兆衡,練官認為薛持有保險牌照,又經常與周銳坤外出消遣,不可能不知存入他户口的金錢來源可疑,處理手亦非平常,練官因此判處監禁16個月。

9次假借他人名義申請保單騙459萬元佣金

案情指,案發時被告周銳坤為中國太平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中國太平)的助理分組經理,餘下3名被告蔡霈珈、鄭喬心、及薛兆衡均為業務經理,亦是周的「下線」。在2021年2月21日至12月23日間,周銳坤分別9次使用他人名義申請保單,並自行繳費共約348萬保費向中國太平提交虛假保單,並訛稱3名「下線」為保單的經辦代理人,誘使中國太平將逾459萬元的佣金及津貼存入4人銀行帳戶。

周銳坤被捕後,警誡下承認3名「下線」均是周用作提交保險申請的「人頭」,3名「下線」並非確實負責涉案保單事務的經辦代理人。在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間,「下線」蔡霈珈的銀行戶口收到中國太平發放約34萬元佣金,蔡將其中約22萬元轉帳至周的帳戶,餘下款項則以現金提取。蔡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沒有作為經辦代理處理過保單,是按周的指示將中國太平發放的款項轉帳,周則每月向她支付數千元作為她協助轉帳的報酬。

在2021年3月至2022年9月間,「下線」鄭喬心及薛兆衡的銀行帳戶分別收到中國太平發放的約104萬元及92萬元佣金,二人分別將約31萬及16萬元轉帳至周的銀行帳戶,餘下的款項則以現金提取、轉帳給他人或留在該帳戶內。

案件編號:DCCC1163/2024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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