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1日5時40分,廣東中山一家廢品站起火,消防車趕到卻被一輛停在路邊的私家車阻檔前往現場的路。多位居民見狀,合力將該私家車推翻,讓消防車通過。當地應急局之後通報表示,涉事車輛涉嫌違規占用道路,嚴重妨礙消防車輛通行,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追究車主責任。火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律師:可追究私家車車主責任
據《華商報》報道,6月11日早晨,中山市東鳳鎮吉昌村廣壹廢品站發生火災,有消防救援車急赴現場撲救。


視頻顯示,起火點處位於一座橋的一端,現場冒出濃煙,可以看到明火。橋頭處停有一輛消防車,其旁邊有一輛黑色轎車,停在地面劃設的禁停黃線位置,轎車令消防車無法轉灣過橋。
現場有9人將黑色轎車合力推至側翻,之後還想將這輛小車徹底推翻成底朝天,結果被趕來的消防員勸阻。
消防消息表示,私家車泊車位置是消防通道,現場有多輛消防車被堵,無法靠近火場。
此事引發網友關注,發視頻的這位網友表露觀點:「消防通道即生命通道,小車應該不會找賠償吧?」有眼尖的網友吐槽稱:「地上的黃線看好了,如果火災損失大,人家不告車主都算是好的了。」
中山市東鳳鎮應急管理局之後發布情況通報,11日5時40分,東鳳鎮吉昌村廣壹廢品收購站發生火災。消防救援車輛趕赴現場,在現場附近必經道路被兩台私家車違停堵塞,而該段道路標示標識了禁停。交警部門緊急聯絡車主,其中一台車駛離,另一台車的車主始終沒法聯系上。
因火勢緊急,周邊群眾主動合力將違停車輛推開,讓消防車順利通行。涉事車輛涉嫌違規占用道路,嚴重妨礙消防車輛通行,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追究車主責任。
有律師表示,《消防法》規定,若因車主占用消防車道,導致火災救援延誤,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擴大等嚴重後果,車主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根據《刑法》構成消防責任事故罪,面臨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