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界北「放蛇」打擊白牌車 拘2司機扣查車輛

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部於今日(22日)打擊俗稱「白牌車」的非法載客取酬活動。人員於粉嶺區喬裝乘客,成功截獲2輛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拘捕2名分別為44歲及70歲的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 「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涉案私家車亦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署理總督察魏少昌。
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署理總督察魏少昌。
涉案私家車被扣查。
涉案私家車被扣查。
涉案私家車被扣查。
涉案私家車被扣查。
涉案私家車被扣查。
涉案私家車被扣查。
警方打擊白牌車。
警方打擊白牌車。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000元及監禁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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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署理總督察魏少昌呼籲,市民出行時亦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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