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擬放寬民選官檢控流程 無需廉政處批准恐夾政治因素

政壇消息透露,司法部正考慮降低起訴民選官員的標準,屆時聯邦檢察官可以不經司法部廉政處(Public Integrity Section)批准,直接檢控國會議員。外界擔心,此舉將讓秋後算賬的政治案件大幅增加。

《華盛頓郵報》報道,司法部發言人證實,部門正討論相關提案,但目前尚未由最終決定。知情人士則形容,這次構思將徹底改變對民選官員的起訴流程,原本要求案件必須合法合理、不帶政治動機的標準將大幅放寬。值得注意的是,新澤西州紐瓦克市長巴拉卡(Ras Baraka)上周往移民羈留中心示威,隨後被捕並被控以非法闖入拘留所的罪名,白宮官員更警告,當時在場的3名民主黨國會議員也可能遭到檢控。

按照現有流程,聯邦檢察官刑事調查民選官員之前,需要得到部門內廉政處的批准,包括紐約市長亞當斯、前參議員曼倫迪茲(Bob Menendez)涉嫌貪腐的案件都遵守這個原則。不過現任司法部長邦迪(Pam Bondi)上任以來,一直密切配合總統特朗普的政策,一方面加強移民執法,另一方面改變執法重點,著重處理保守派反對的「覺醒文化」,若再放寬民選官員檢控流程,等於是開闢新的戰場。

分析表示,公職人員涉嫌貪腐的案件往往十分複雜,要起訴十分困難,廉政處的作用就是確保司法不偏不倚。以往曾在廉政處任職的法律專家施瓦格(Dan Schwager)形容,這層把關機制一旦解除,可能導致案件夾雜更多政治因素。

廉政處的辦公室設在首都華盛頓司法部總部,負責處理公職人員貪腐以及投票犯罪的案件。總統特普執政後,辦公室的規模已經急劇縮減,由拜登時代的大約30名檢察官,減至如今不到5人。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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