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2歲警員涉嫌於2019年10月向醫生虛報任職健身教練,以騙取2019年12月至翌年2月期間共54天有薪病假。32歲警員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控1項欺詐罪。被告暫准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7月4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檢控文件及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重返案發地點或接觸控方證人,須居於報稱住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星期報到一次。
該名警員譚順維現已被停職,被控於2019年10月17日,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向曾文謙醫生虛假地表示身為健身教練,不可能從事輕量工作,意圖詐騙而誘使曾文謙醫生建議放病假54天,由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2月4日,而導致其獲得利益,或使香港警務處香港政府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WKCC 2052/2025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