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海關揭行李藏$88萬私煙雪茄 涉案兩男罪成囚4個月

海關人員於3月4日和11日在機場截查兩名分別42歲及28歲抵港男旅客,在他們個人行李內共檢獲約2萬支未完稅香煙、約4.6萬支另類吸煙產品和約32公斤未完稅雪茄,市值共約88.2萬元,應課稅值總共約20.6萬元。

兩名旅客因處理未完稅煙草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和《進出口條例》被捕,今日(5月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處監禁4個月,以及罰款1000元。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關員從其中一名入境旅客檢獲的未完稅雪茄。海關圖片
關員從其中一名入境旅客檢獲的未完稅雪茄。海關圖片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煙草,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或網上表格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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