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一年多的調查與審理,一名來自市警應急小組(Emergency Services Unit)的亞裔警員被指涉嫌在休班期間醉酒後與2名少女拼車返家途中,暴力猥褻這2人,於近期被市警以多項指控開除。然而該名亞裔警員最初則對所有指控予以了否認,稱對方惡意栽贓。但其解釋被指與視頻及音頻證據並不一致,與此同時他亦被發現持有偽造的警徽。他隨後於今年3月對被指控罪名認罪,並於近期被開除。
這名涉事警員為現年38歲的吳丹尼(Daniel Oh,音譯),案發當時為主要負責布碌崙東區的市警應急7小組(Emergency Services Unit Squad 7)的一名警員。他於2012年加入市警,曾於陸軍(US Army)服役6年。
與2少女拼車被指強制猥褻
根據市警調查文件,2023年5月13日凌晨,下班後的吳丹尼在於皇后區的Riviera酒吧消遣數小時後,於清晨5時20分許離開酒吧,在酒吧外的人行道上遇到了2名19歲的受害少女SL與KE。雙方在進行一番交流後,決定拼車前往長島。車輛行駛期間,吳丹尼被指裸露出下體,並於後座上對2名少女展開了強制猥褻,最終引發肢體衝突,期間吳丹尼還曾試圖阻止SL離開車廂。吳丹尼最終因此被捕,並被警局開除。
受害人之一的KE證言,案發當日她與好友SL相約在了皇后區的一家水煙館,通過使用假ID而在此購買並消費了3杯混合飲料和3杯龍舌蘭,消遣了數小時。2人隨後離開了水煙館,準備前往一家酒吧,並於5時許走到了Riviera酒吧門前。但因酒吧即將歇業,因此未能得以進入。2人隨後便站在街邊,與來往的行人展開交談,開始商議下一站去哪裡。
KE表示2人在酒吧門外遇到了吳丹尼,發現他住得離自己不遠。3人交流期間,吳丹尼提出一起拼車的建議,KE與SL也表示認同。最終,3人共同搭乘上一輛出租車,坐在後座。其中吳丹尼坐在最左側,KE坐在最右側,SL則坐在中間。KE也目睹了吳丹尼以現金方式付予了司機車費。
根據KE,拼車的前5至10分鐘對話正常且放鬆,隨後開始變得「挑逗(Flirty)」。調查文件稱,KE在盤問時回憶道,SL曾提出將自己帶到曼哈頓,吳丹尼則迴應以自己知道曼哈頓有一家汽車旅館,可以令他們在此3P。這之後,吳丹尼先是抓住SL的面部試圖親吻她,但遭到了拒絕。隨後又將目標轉向KE,在被明確拒絕後,仍一邊試圖親吻她,一邊上手撫摸她的胸部與私處,隨後亦對SL展開了類似的撫摸猥褻。
除了強制猥褻外,吳丹尼亦被指拉褲子拉鏈,將生殖器拉出裸露在2名受害人面前。2人於是試圖離開車廂,但發現車門與車窗均已上鎖。SL隨後拍了拍司機的肩膀求救,但卻被回以:「錢是他(吳丹尼)付的,他(吳丹尼)說了算。」令KE感到「極不安全、不舒服。」
當車輛行駛於高速時,SL撥打911進行了報警。KE稱,在打電話報警期間,SL曾推搡並毆打吳丹尼,以阻止他持續的猥褻。最終KE拿過了電話,與接線員進行了對話,並試圖解釋所在的具體位置。也就在這時,司機突然將車停在了高速路邊,表示「你們都得下車。」
KE於是下了車,一邊繼續與接線員對話。期間她發現後座們被關上,於是她立即打開,但又再次被關上。當她第二次打開車門時,SL從車中摔了出來,而吳丹尼也隨後下了車,將SL壓在地上揮拳進行毆打,而SL則舉起雙臂遮住了面部。KE於是立即上千試圖拉開吳丹尼,但隨即被他推倒在地。期間SL趁機跑向街道中間揮手,試圖攔車求救,但沒有車輛停下提供幫助。不久後警方便抵達了現場。
SL證言自己雖然在水煙館與KE消遣後醉酒,但仍記得當晚的大部份情景,包括吳丹尼「口齒不清地」講一些「不合適的言論」、「幾乎站不穩」以及明顯「醉得厲害」。最終決定一起拼車。
談及車裡的情景,SL表示,當吳丹尼開始「向我們裸露自己,我們方才意識到,事情不太對。」而二人未能及時下車也是因為當時車輛已在行駛中。SL也證實,吳丹尼堅持要將2人帶去汽車旅館,并開始「變得充滿欲求,極其動手動腳」,隔著衣服撫摸了SL的胸部、腿部以及私處,並對KE展開了同樣猥褻。隨後開始不停地表述「他多想X我們、多想和我們發生關係,多想3P」。SL表示自己曾要司機將自己帶去曼哈頓,因為「以為我們已經在曼哈頓,而且我已經覺得這輛車不安全了」,但被司機拒絕,她於是報警。
SL表示,當車停下來後,她將手機遞給了隨後下了車的KE。而自己則威脅吳丹尼作為阻止他繼續碰自己的正當防衛,她會打他。並承認自己揮拳毆打了吳丹尼,也由此令他「非常惱怒」。
也就在這時,車門被打開。吳丹尼抓住SL便扔了出去。在SL倒地後,吳丹尼被指跨在她身上,開始揮拳打在SL胸部以上多個位置。SL最終渾身多處受傷。在被展示了一段警方的執法錄影后,SL立即回憶起案發后自己「曾滿嘴是血」。
吳丹尼最初否認所有指控
對於此次案件,吳丹尼最初則否認了所有肢體暴力和性犯罪指控。
吳丹尼主張,他於2023年5月12日晚11時50分許下班。在返家片刻後,便於5月13日凌晨搭乘一輛出租車前往了Riviera’s酒吧,於凌晨1時30分許抵達,便於接下來的數小時里相繼在此消費了水煙及啤酒等,後令保安為自己約一輛出租車以返家。監控顯示,在保安的幫助下,吳丹尼離開了酒吧娛樂區,與多名舞者和店員坐在店鋪的沙發上休息了約一小時。
吳丹尼稱,在被告知他的出租車已到位後,自己便走出了酒吧,在門外遇到了SL與KE,並展開了「友好」對話。他稱自己曾詢問過KE牛仔褲的拉鏈部,因為那裡「大面積敞開」,並稱KE讓他看一看,而自己也的確這麼做了,并告訴她KE的牛仔褲拉鏈壞了。
對於乘車的部分,吳丹尼則表示在聽到店員指認了自己所約的車輛後,SL與KE二人直接跑向了那輛車,而自己則跟在後面,并「玩笑地」抱起KE,將她抱進了車廂,KE對此並未反抗。
他同時主張,自己「從未」與2名受害人討論過拼車的事,但她們已先行坐進車內,於是自己提議平分車費,並指示司機將自己帶到另一地點,並將地址親自輸入了司機的手機,因為自己並不認識2名受害人。吳丹尼稱,這之後的前半段車程里,自己一直在玩手機,而SL與KE則在對話。他隨後讓司機將車停靠在一個提款機處,因為自己需要取現金支付車費。
吳丹尼表示,在自己取現並重回車中後,氣氛變得「有些緊張」。他稱SL開始大聲叫嚷,要求司機將他們帶去曼哈頓。期間SL「衝着司機大吵大鬧,先是推了司機的座椅,隨後又開始推搡司機」,隨著爭吵的加劇升級,吳丹尼說,考慮狀況變得不再安全,他遂覺得自己需要介入,於是告知雙方均冷靜下來,并表示自己可以下車,令司機把SL與KE帶到「隨便哪裡」。
吳丹尼稱,期間SL開始毆打他的面部「不止一次」,而他自己「至今依然困惑」她為什麽要拳打自己。而SL表示要報警時,他也自亮身份表示「打吧,我就是警察」,並告知對方如果她不打自己會打,因為自己被SL暴力襲擊。
吳丹尼表示,報警前SL向KE稱自己與司機猥褻她,自己則迴應表示「沒人碰你」。而當SL繼續毆打自己時,司機則將車停在了路邊,KE則下了車,而SL還是在不停地跟自己說不要碰她。
對於將SL扔出車的指控,吳丹尼則表示考慮狀況不對,認為自己繼續待在車中已不合適、且考慮左側車門面對著車流並不安全的他遂決定從右側門下車,但SL擋住了去路,所以自己不得不面對著做以從她前方跨過去。但SL隨即扇了自己一巴掌,隨後關上了車門,並稱SL先後4次將KE打開的車門關上。但對於SL為什麽會摔在地上,他則表示不清楚。
而對於關門的指控,SL在盤問中也承認有這麼做,原因則是認為吳丹尼會性侵自己並就此逃跑的可能性不大。
對於雙方大相逕庭的說法,當時出租車司機表示,吳丹尼一行是他當日的最後一班客人,且當時的吳丹尼有些「微醺」。在說好以100元或150元的價格將吳丹尼送回家後,也同意了SL與KE一同拼車。司機稱,當吳丹尼下車去取現時,其中一名少女拍了她的肩膀要求載她去曼哈頓。而司機則告訴對方不要碰自己的肩膀,並且告知她如果覺得「不舒服」,那她便應該下車。
該名司機也表示,當車輛駛上高速後,後座3人均在高聲叫喊,所以才決定誰也不載,要求他們下車。他同時否認自己看到後座上發生了什麽,表示自己只在集中精神開車,但確實聽到了女方不許碰自己的言論。
丹尼家中發現一個偽造警徽
經調查取證與分析,警方確認吳丹尼的大部分主張與所掌握的包括監控、行車記錄儀及911報警電話錄音等視頻證據與音頻證據並不一致,且一些描述前後不合邏輯,因此不具有可信性。而其關鍵證人出租車司機也未能對主要論點予以證實。
今年3月,在律師的陪同下,吳丹尼最終對市警就其在此次案件中所指控的罪名予以了認罪。
與此同時,對於2名少女所提出的吳丹尼裸露下體的指控,經調查警方確認,案發當時吳丹尼所穿的是一條運動短褲,並無拉鏈,因此否決了該項指控。
調查期間,警方亦在吳丹尼家中發現了一個偽造警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