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因謀殺罪被判入獄25年的男子於9日駁回定罪,獲布碌崙地區檢察官重新調查案件後,確定他不是槍手,白白坐了16年冤獄。
《每日新聞》報道,在布碌崙最高法院的聽證會上,地區檢察官甘沙樂(Eric Gonzalez)辦公室決定駁回對52歲的馬歇爾(Arvel Marshall)於2008年7月槍殺烏馬裡亞(Moustapha Oumaria)的定罪。
甘沙樂辦公室定罪誠信部門負責人萊恩漢(Charles Linehan)稱,由於檢察官失誤、法官的偏見,以及馬歇爾的公設辯護人「缺乏任何真正努力」來獲取並觀看案發視頻,令此案出現一場災難性的後果。
萊恩漢在要求州最高法院法官德米奇(Matthew D’Emic)撤銷對馬歇爾的定罪並駁回起訴時說,「如果公眾對這個制度沒有信心,你就無法確保公共安全。」
在導致撤銷定罪的錄影顯示,犯罪現場有兩名年輕人,外貌與3名目擊者提供的襲擊者描述相符。據甘沙樂辦公室稱,其中一人似乎拔出了槍,然後兩人逃離現場。
馬歇爾被起訴後,檢察官最初否認該影片的存在,然後表示由於技術困難,他們無法播放該影片。馬歇爾其後一直提出反對,說自己有不在場證明,但一直受到忽視,布碌崙最高法院退休法官朱迪斯(Vincent Del Giudice)當時更嘲笑這是被告一廂情願的說法,並叫他閉嘴及「表現得像個紳士」。
馬歇爾表示,洗清罪名並不能挽回他在監獄16年來所失去的一切,包括於2015年,他戴著腳鐐參加母親的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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