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開設大麻咖啡店 法案獲州眾院通過

圖為荷蘭阿姆斯特丹的大麻咖啡店。美聯社資料圖片

州眾院通過AB1775法案,擬仿效荷蘭阿姆斯特丹做法,容許在加州開設大麻咖啡店,售賣非大麻食品和非酒精飲料。法案賦予地方政府權力審批決定。法案已交給州參院審議。

KTLA新聞報道,州眾院20日以56票贊成、6票反對,為AB1775法案完成三讀。除了售賣非大麻和非酒精相關產品外,法案又容許這類大麻咖啡店舉辦現場音樂或其他表演。

這種大麻咖啡店在阿姆斯特丹獲容許的。但根據加州現行法規,消費者可於大麻店內使用大麻,但大麻店不得售賣食品和咖啡等非大麻產品。

這不是州議會首次審議與大麻咖啡店相關法案。去年10月,州長紐森以加州一直為工人提供無煙環境保障為由,否決另一份同類法案。

但今年1月提案的州眾議員楊馳馬(Matt Haney)認為,咖啡店「將在高稅率和受規範的合法大麻產業中獲得公平競爭的機會,因為這個產業在加州被迫與蓬勃發展的大麻黑市競爭」。他強調,這次立法是為了平等和支持守法的企業,「如果我們繼續任由不必要的法規扼殺大麻合法大麻產業,我們只是鼓勵非法大麻銷售和所有隨之而來的問題」。

AB1775已交給州參院審議,獲州參院通過後仍需紐森簽名才能生效。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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