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劇這職業

一直以來,總不間斷收到私信,許多有編劇夢想的網友問我如何入行,甚至直接把自己的劇本發給我。這讓人受寵若驚,但我想提醒各位朋友,就算把自己的劇本發給他人,一定要記得加水印,否則這樣被人抄襲了辛苦成果,無處說理的。

  不知不覺,成為編劇已經超過十年了,雖然不止有這一份工作,甚至有些「佛系」,有時寫寫散文,有時寫寫小說,有時在做劇本顧問。更因為身在香港而錯失許多內地劇編劇的機會(當你是新人時,沒有人會信任一個遠程工作的人,雖然疫情後情況有些許變化),這也沒有甚麼好與不好之分,有得必有失,生活歷練、演員的經歷,無一不幫助到創作,無論你身在何處,正在做甚麼工作,都是創作的土壤。

  但,編劇這行業與小說創作不同,它是一個團體合作,如果一個劇本沒有被拍攝出來,那麼它可以說是毫無價值。編劇是最先開始「無中生有」的人,可以說是一部影視作品真正的媽媽。這種成就感是無可比擬的,當你看見一整個劇組都在為實現你的每一個文字而努力,演員入戲,令你筆下的人物活起來。那種感動,是一個文字創作者最大的快樂。

  所以,殘酷的事實是,只有被拍出來的劇本才有意義。演員、導演入組,至少說明這部作品開始拍攝,那麼與觀眾見面的機率是很高的。但編劇寫出的許許多多的故事和文字,其實都沒有被拍攝出來,它們有的胎死腹中,有的被改得面目全非。身邊有些編劇朋友,試過數年沒有作品出街,都是很正常的事,唯一幸運的是領到了一部分稿酬,否則真是浪費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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