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院火速封殺國安部長彈劾案

眾議院正式彈劾國安部長馬約卡斯(Alejandro Mayorkas)後,參議院迅速駁回兩項彈劾條款。表決後兩黨各斥對方不是,民主黨批評眾院共和黨,單純因為政策分歧而彈劾內閣官員,濫權而且違憲,共和黨則批評民主黨拒絕為彈劾召開聆訊,同樣立下不良先例。

綜合美聯社及《紐約時報》報道,參院17日僅用了3個小時,便在未經聆訊的情況下駁回兩項彈劾條款。首項條款指控馬約卡斯「故意且系統性地拒絕遵守」移民法,以51票對48票的票數被否決,第二項指控馬約卡斯「背離公眾信任」的條款,也以51票對49票被否決。

表決期間,兩黨議員大致跟隨政黨立場而投票,只有溫和派共和黨參議員穆考斯基(Lisa Murkowski)的決定略有不同。在首項彈劾條款中,她投下「在場」票,第二項條款才與其他黨友一樣,投下「反對」票。而民主黨在結盟的獨立議員護航下,兩次表決都團結一致,取得全部51票推翻彈劾。

參院民主黨領袖舒默批評眾院共和黨嚴重濫權,也違背憲法條文,僅僅因為不滿行政官員的政策,便啟動彈劾機制,為將來樹立危險了先例。但共和黨人反駁,民主黨沒有遵照正當程序處理彈劾,逃避憲法義務,因此對方才違憲而且開創不良先例。在辯論期間,共和黨還曾提出其他要求,包括指責馬約卡斯向國會撒謊,因此需要接受調查,以及彈劾聆訊應該延遲,甚至到11月大選後才舉行,但各項動議都被民主黨方面以多數票否決。

馬約卡斯是國家150年來首位面對彈劾的內閣官員,上一次同樣事例發生在1876年,時任戰爭部長貝爾納普(William Belknap)在彈劾表決前幾分鐘辭職。值得注意的是,當年貝爾納普捲入貪腐醜聞,但馬約卡斯卻沒有面對任何犯罪指控,只是其移民政策遭受共和黨反對而已。

部分法律專家形容,這次彈劾毫無根據,馬約卡斯並未涉嫌犯罪,以至於需要國會褫奪職位,而共和黨指責,拜登政府縱容非法移民湧入,馬約卡斯身為國安部長需要負責。部分評論又指,雖然共和黨批評民主黨拒絕聆訊,但前總統特朗普因國會騷亂面對第二次彈劾時,共和黨也曾以同樣方法拒絕聆訊,當時除了少數黨領袖麥康諾等5人外,全部共和黨參議員都以特朗普已經離任,彈劾違背憲法為由,投票封殺彈劾。

在彈劾爭議發酵期間,馬約卡斯繼續正常工作,16日往國會討論國安部預算,要求議員增加撥款,以便部門增聘人手,落實移民執法。

本報訊

第二項指控是指馬約卡斯「背離公眾信任」,投票結果為51比49,彈劾條款同樣被駁回。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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