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喪辦酒要報備」 不具合法性

(柯錦雄 中國)

中國重慶市南川區東城街道北郊社區居民委員會日前發布一則「遏制濫辦宴席」的通知,要求居民只可辦婚喪宴且要提前進行報備,引發熱議。4月9日,南川區委宣傳部工作人員表示,該通知系社區發布,不會對居民進行強制性管理。

居委會屬於民眾自治組織,不屬於一級行政機關,當然也沒有許可權發布類似行政行為的通知。但《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也規定,居委會可協助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開展工作。因此,該通知能不能限制居民辦酒的權利,取決於區政府有沒有限制居民辦酒的法律授權。

從目前相關規定來看,法律並沒有禁止普通民眾辦酒。所以,該社區通知由於沒有上位法的授權,並不具備合法性。而通知當中提到的公安機關、市監部門及消防等多部門也不能以此為執法依據,對不聽勸阻濫辦酒席的民眾進行執法。

值得注意的是,從法律上來講,該通知當然是不合法的,但輿論並非一邊倒地反對。而且,近年來,也不是只有重慶南川一地在嚴控酒席,貴州、雲南等多地也曾出台過類似通知,其目的無一不是為了移風易俗。

要看到,濫辦酒席之風不是突然形成的,而是日積月累的結果。之所以難以禁止,就在於「人情債」已經欠下,要想收回這筆「債」,自然需要通過辦酒席要回來。而濫辦之風一旦形成,就會陷入一個不斷辦酒收回「人情債」的惡性循環。要想打破這種循環,關鍵在於有人能帶頭跳出這種無窮無盡的漩渦。

雖說移風易俗也是政府的職責之一,但依法行政是根本原則,不可突破。

星島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