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拒絕的邀請

昨天談及歌唱演出的成敗許多時都是在選曲,經驗和技巧這些基本功當然重要,但「找對歌」肯定是事半功倍,唱得舒服,亦減低出錯的風險,這不只適用於業餘或拉夫上陣的你我他,盛年的Sarah Brightman爭取原唱《Music Of The Night》不果,便是Andrew Lloyd Webber說這首歌不適合她,其後Sarah也有在不同場合演唱這首歌,但效果總是差一點點,一點點便是一點點,不合適便是不合適,勉強頂多只是完了心願。

  《歌聲魅影》是我最喜歡的兩齣音樂劇之一,《Music Of The Night》更是劇中男獨唱曲目中,我最喜歡的一首,但它不是「卡拉OK歌」,所以多年來的醫院聯歡晚宴也不會挑選這首歌。

  2010年我還在基督教聯合醫院工作,病人資源中心的同事安排了一個感謝義工的晚宴,在九龍灣的一個屋苑會所舉行,聯合以無牆醫院的信念創院,多年來無數義工與我們一起照顧病人和市民,我必然預留時間和義工們聚首和道謝,豈料他們原來有「陰謀」。

  晚宴尾段時燈光暗了下來,全場寂靜,有一位年輕義工朋友以小提琴出場演奏,是我最喜歡的《Memory》,原來他們得悉我兩個月後便轉職瑪麗醫院,特選這首音樂和我餞別,現場的溫暖和溫馨場面,我現在想起也會雙眼發熱。

  他們隨即邀請我獻唱,可以拒絕嗎?我和拿著小提琴的義工三句說話,大家便決定了,獻醜的便是《Music Of The Night》。

Uncategoriz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