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恐龍骨到中國 4人被控13項重罪

猶他州鹽湖城4人被控竊取包括恐龍骨骼在內的古生物資源,並將它們出售及販往中國。 紐約郵報圖片

司法部宣布,猶他州鹽湖城一個聯邦大陪審團對4人提出13項起訴,指控後者從猶他州公共土地竊取價值100萬元包括恐龍骨骼在內的古生物資源,並將它們出售及販往中國。這4人已於19日在鹽湖城出庭。

綜合《紐約郵報》與司法部新聞稿報道,法庭文件顯示,猶他州的韋德夫婦(Vint and Donna Wade)和來自洛杉磯的史蒂文·威林(Steven Willing)及俄勒岡州的喬丹·威林(Jordan Willing),在2018年3月到2023年3月期間,因涉嫌交易包括恐龍骨骼在內的15萬磅被盜古生物資源而被捕,並被控13 項重罪。史蒂文是喬丹的父親。

文件指出,韋德夫婦在此期間大量搜購古生物資源,以便在全美各地的寶石和礦物展上出售,部分資源出售給了威林父子,後者利用他們的教育用品公司Blue Marble,「通過貼上不實標籤、壓低價格以避開聯邦出口禁令和檢查,將恐龍骨出口到中國。」

起訴書稱,被告合謀從兩名未透露姓名、未受到起訴的同謀處購買恐龍骨,他們非法挖掘這些骨頭並將其從公共土地上移走以獲取利潤。

司法部表示:「被告透過移除和加工這些恐龍骨來製造消費品以獲取利潤,令數萬磅的恐龍骨幾乎失去了所有科學價值,使子孫後代無法在聯邦土地上體驗這些骨頭的科學和奇蹟。」

起訴書還稱,所有4人「都知道或應該知道這些古生物資源是從聯邦土地上挖掘、移除、出售、購買、交換、運輸和接收的」。據稱被告的行為造成超過300萬元的損失,其中包括被竊及出售的古生物的科學價值、商業價值及恢復和修復的成本。

所有被告都被指控犯有多項罪行,包括陰謀反對美國、違反《古生物資源保護法》(PRPA)和盜竊國家財產罪。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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