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柔」處理打不疼欺凌者

(伍里川 中國)

山西大同一名小學男生遭同班兩男生凌辱,涉及被毆打、強迫舔對方生殖器等行為,欺凌者甚至性侵該男生,惡劣行徑令人髮指。事件披露後,欺凌者僅被予以訓誡,責令接受心理輔導、行為矯治等處置。對這一處理結果,不少人直言「處理輕了」。

該事件之所以在全社會引起廣泛關注,主要在於暴行的殘忍、惡劣程度超乎想像,刷新了近年來校園欺凌事件的底線。對此,人們不禁發問9歲的孩子為何會這麼「壞」?顯然,是學校和家庭的教育出了嚴重問題。學校對孩子們身心健康的忽視、漠視,家庭對欺凌者的包庇、縱容,都是造成惡劣後果的根本所在。

此案中,受害者遭受欺凌時間長達一年多,但凡校方和家庭稍加重視、及時作為,事件都不至於發展到如此地步。事發後,校方有沒有在第一時間努力解決問題、幫助受害者?老師、學校管理者在面對校園欺凌行為時有沒有展現擔當?欺凌者監護人在長時間\xf9堨摹蘑\xfa任何措施,是知情放任,還是真的不知曉?相關欺凌行為明顯受到成人世界的污穢影響,涉事未成年人又是如何獲取這些資訊的?

以此觀之,通報給出的處理結果與事件「烈度」明顯不匹配。若欺凌者已經成年,此事無疑已屬刑事犯罪範疇。

儘管由於年齡因素,相關欺凌行為不能受到法律懲治,但他法懲治仍不可免,對欺凌者的懲治理應高過「行為矯治」規格。譬如,欺凌者暴虐成性,心智又不成熟,可能給其他孩子造成困擾,是否該將其送入包括特殊教育系統在內的環境中接受管教?再如,欺凌行為是對孩子和家庭的嚴重摧殘,如果欺凌者與監護人僅僅是向受害者和監護人「誠懇道歉」,顯然有失公平。同時,對於學校相關管理者在事件中暴露出來的問題,也應予以進一步追責,才能撫慰世道人心。

「溫柔」的處理打不「疼」欺凌者。如果不能用盡法律和其他手段,懲治到位、教育到位、反思到位,何以保證類似事件不再發生?具體到本案,必須要把細節處理到位,這個要求並不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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