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恢復清理無家者營地

三藩市市府將會開始清理無家者營地。美聯社資料圖片

圖為三藩市女性無家者收容處的場景。美聯社資料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

援引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本月發出指引,若無家者拒絕入住收容所後即不是「非自願無家可歸」,三藩市市長布里德周一(25日)宣佈,市府人員將採取行動清理街頭無家者營地,恢復對拒絕收容所的人執行公共空間臥睡禁令,重申拒絕收容的無家者「不應被允許繼續在街上紮營」。

綜合《三藩市紀事報》和地方新聞網站San Francisco Standard報道,布里德的備忘引述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近日承認,聯邦下級法院去年底限制市府人員移動或清理無家者營地的禁制令,僅適用於「非自願無家可歸」者,拒絕入住收容者不受此限。

布里德表示,為了確保市府人員獲得支援和執行相關工作,府方將於未來數周恢復和更新相關訓練,確保他們理解職責權限,且在上訴法院釐清禁制令後,府方將對自願無家可歸者執行臥睡法規。她指,市府人員將回答收容空間相關問題,若有人因不喜歡收容選項而拒絕,「那麼市府就不會將該人當作非自願無家可歸」。

禁制令源於無家者維權團體「無家可歸聯盟」(Coalition on Homelessness)與多名無家者去年提出的訴訟,指控市府清理營地卻未提供收容選項,違反府方既存政策和聯邦法庭先例。及至去年12月,聯邦行政法法官Donna Ryu(音譯︰柳唐娜)頒布臨時禁制令,限制市府清理營地和執行臥睡法規。

訴訟雙方對何謂「自願無家可歸」爭論不休,市府官員抱怨無家者經常拒絕入住收容所在先。布里德也提到,本案原訴人「干擾」市府人員進行清場,包括錄影和告訴人員可做不可做的事。她又指這些社運人士經常向無家者提供帳篷,而非像市府著手將無家者入住收容所。

市府律師邱信福就禁制令上訴時提到,市府多次提供其中一名原訴人多種收容選項,該人與律師溝通後拒絕。他認為,下級法院的命令太廣泛又模糊,使市府處於「站不住腳」的境地。

但無家者聯盟行政主任費登巴茨(Jennifer Friedenbach)表示,其組織的訴訟「一直都是關於市府向別無他選露宿街頭的人發出罰單或作出逮捕,又拿走他們財物丟進垃圾箱」。她強調,訴訟的目標是將更多人結束露宿街頭,強調該組織想跟市府合作。

訴訟也引起州長紐森關注,他日前提交法庭之友申辯狀聲援三藩市,盼聯邦最高法院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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